我是彭先锋,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石梯镇原彭垭村党支部书记,后合并为烟岭村任党支部副书记。我于2015年8月份我向上级反映我村村主任彭成荣贪污扶贫资金十万元、2013年-2014年村奖励资金4600元及办公经费2000元;为本村大学生办理《贫困大学生补助》收取办理费4000元;私自为公交车司机办低保;利用国家饮水工程,不顾全村大局,只顾少数人利益,导致一组6户吃不上安全饮用水;彭成荣自己身为村主任在2012年-2014年继续背皮吃低保不让调户,2012年后的低保是彭成荣个人签字上报的自己,领多交少,2011年-2012年交800元/人,2013年-2014年交900元/人,将低保资金17450元贪为己有的事情。我多次向镇纪委询问调查结果,截至目前从未收到任何关于以上问题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的答复,只是在2016年8月26日镇纪委在村委会宣布给予大贪官彭成荣辞职处分,2016年9月7日汉滨区纪委在村委会党员会上给予我撤职处分。
给予我撤职的处理依据是2011年在我任村主任兼文书期间,因用低保调解修路占地问题截流9户23人低保资金139000余元,这样处理的依据是啥?当时的实事是:我村地处高山,出行只有羊肠小道。在2008年-2009年期间,我为村上争取了联村路4公里,但路经黄庙村、旬阳县黄桥村及烟岭村八组,占地太多,当时村民根本集资不起来,村支书刘孝灯交5000元,村主任我交5000元作为地垫动工资金。后来修路时有外村占地的村民又不让修,我又支付了5000元,黄庙村和刘坝村村民强调要用水田换,本村又通过会议(村两委委员、组长、村民代表参会)商量,会议研究给刘子社、高生超、刘子珍3户4人低保。
在2011年4月村上召开低保整顿会议时,镇上联片领导、驻村干部、村三委会成员、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等都参加会议,村民代表和组长提出:占地户怎么办?村上支部书记刘孝灯说:“占地户和困难户同时安排”。于是,各组都提出:地我们能协调,低保我们安排不了。在这种情况下,村上只好把低保名额除了村上提及的3户4人以外,全部划分到各组,各组协调安排困难户和占地户,村上监督,张榜公布村民监督,然后办理手续。并与2011年4月21日召集村上三委会成员开会,会议同意并通过了此决定。但用低保解决修路一事,并非我个人私自操作所为,而是村委会召开会议商定的事,为啥说我要负直接责任,是我把低保安排的占地户上了,在2012年-2014年我未再申报低保户,这期间是村主任彭成荣签字上报的,2011年仅仅一年的低保户低保资金怎么有139000余元,这个的计算依据是什么?低保及其资金都是直接到各组的占地户和困难户村上未经营一分钱,为什么说是村上截流。
我反映了贪官受到这样的报复,还说党纪处分之合理?以后的贪官谁来举报谁敢举报?一个贪官连一帮人,谁举报的起,说是在反腐倡廉谁敢反腐,利用国家扶贫资金的钱拉关系,看谁能反的了腐,谁反谁吃亏,敬请上级领导详查事实真相,为党增加一点光彩,让全民监督贪官,要贪官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举报贪官遭报复难道是贪官的背后有很强的保护伞?国家提倡反腐,我举报贪官就遭此报复,以后的贪官谁还敢举报?腐败从何反起?我深知:一个小小的村官就能贪污十几万元,背后肯定同流合污之人,我恳请上级查明真相,把我反映的问题给予明确答复,将真正违法乱纪之人绳之于法。
举报人:彭先锋
电话:13891521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