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业主责,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的重要工作来抓。今年1至10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4件,结案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件1人,其中公职人员24人,农村基层干部57人。
强化专项治理,执纪问责到位。紧抓元旦、中秋、国庆等节点,持续不断开展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坚决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和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今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党政纪处分8人,点名通报8人。同时,集中查处了违规收费、有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低保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今年来累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6件,党政纪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注重机制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实行联动办案,积极推行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线索共享、联合办案制度,共同发掘案源线索,共享办案资源,切实增强了办案合力,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年以来召开公、检、法、审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16次。创新深化“协作区办案”制度,完善了委局班子成员联系镇办、部门制度,按部门职能和镇域将全县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各常委当任组长,分工负责,集中力量查办案件。
突出“四种形态”,强化问责追究。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分类处置,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既紧盯“关键少数”,对严重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强化对“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实现了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全县诫勉谈话25人,党政纪轻处分68人,重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