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蜀河镇渡口村八组村民买到危房 房主不退款

天涯流星剑
2016-05-25 09:01
点击数:

我家住陕西省旬阳县蜀河镇渡口村八组,由于家住农村山上,住的是土房,以经无法居住,本人于2014年农历元月份在本镇买了一层私人盖的小产权房,面积138平方,楼房高八层,我买的是层,两年后于农历2016年元月份回家装修房子,发现房子客厅四周断裂,中间明显下沉,我去找房主要求退还房款,当时房主口头答应,然尔几个月过去了,房主以没钱为由,一直到现在,我也去找过镇政府的信访办和司法所,他们说调解希望不大,我去了镇法院,镇法院回答是你这是严重的质量问题,必须找质量鉴定部门鉴定了可以起诉,我现在没有办法了,家里住的土房以经成了危房,无法居住。希望得到帮助。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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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05-25 09:01
已转交 2017-01-06 14:20
已反馈 2017-01-06 14:20
已反馈 2017-01-06 14:2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旬阳县蜀河镇:走司法诉讼程序来维护合法权益
旬阳市
2017-01-06 14:20

尊敬的网友“天涯流星剑”: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旬阳县蜀河镇人民政府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我镇渡口村八组村民何治安以网名天涯流星剑于2016年5月25日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匿名反映:买到危房,房主不退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何治安于2014年农历元月在我镇高桥社区一组购买宁元贵小产权房屋一套属实,该户已同意镇村干部的建议:一是与房主协商退回全部购房款;二是通过专业房屋鉴定检测中心鉴定,走司法诉讼程序来维护合法权益。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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