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荣城中央公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业主怎么维权?

静待花开
2016-05-1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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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荣城中央公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我想请问一下国家已经不允许收天然气初装费了可我们这里交房为什么要收天然气初装费呢?这个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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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糊涂的天然气初装费 业主到底该不该交?
澄城县
2016-06-13 10:11

近日澄城县的一些观众向《今日点击》栏目反映,他们买房时,在交了房款后,还得再缴一笔钱,而这笔钱,让他们缴的不明不白。那么,这到底是一笔什么样的钱?

业主买房却被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家住澄城县的蒙先生心头一直不爽快。

业主蒙先生:有疑问也没有办法,全部都是这样,没办法,还跟人家吵了。

而要说起他的事,还得从去年说起。去年5月份,他和家人多次挑选,在县城东九路莹水园小区,买了一套面积为138.5平方米的住宅,房子总价为39.5万元。他一次性交完房款后,今年6月30号,等来了交房的时间,可当蒙先生去物业公司办理交房手续的时候,却被告知,还得再缴一笔钱。

业主蒙先生:天然气立户费2150元,那个时候你不给那个钱不给你钥匙,就是那样子,一起交的。

这笔费用不缴,就不给办理交房手续,蒙先生也就拿不到新房的钥匙。迫于无奈,他只好交了这笔钱。和蒙先生一样,靳先生是在2013年年底,在莹水园小区买了一套138平方米的住宅,也遭遇了同样的事。

业主靳先生:2150元,我们这些业主也是陆续住的,大家也不懂,大家不清楚这个情况,大家住进来以后,才听说这种情况,我们是平民百姓也没有办法采取什么措施。

虽然业主们都不情愿,但不交钱就收不了房,只能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缴了钱。

天然气安装费到底该不该收?

据了解,莹水园小区开发商为陕西巨邦实业有限公司。小区为1栋商住楼,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八层,建筑面积约33000多平方米。2012年10月,在完成招标后开始建设,2015年6月30日开始交房。小区设计住户222户,目前入住的有六十多户。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称,他们收取的2150元天然气立户费,也叫天然气安装费,收费也有依据。

丰园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经理王建国:他的依据就是这个文件,他说这是合法的合理的,你放心的收。

据王建国经理讲,去年6月,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给他拿了一个2013年4月22号,澄城县物价局下发的18号文件,《关于澄城县预收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及售气价格报告》的批复试行。

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澄城分公司副经理路伟:新建楼盘这一块只能是针对开发商,咱不认识业主,咱对接的就是跟开发商对接的。

据了解,澄城县是2011年4月通的天然气,目前,全县共有11个小区3000多户城市居民用上了天然气。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每户都按2150元收取费用的。由开发商统一向业主收取之后再交给天然气公司。而按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渭南市物价局2013年7月1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全市新建设商品住房对外销售时,原来实行的由购房者交纳并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代收的水、电、气一户一表安装等各项费用,一并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再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业主靳先生是2013年底购买的莹水园小区房子,业主蒙先生是2015年5月20号购买的莹水园小区房子,按照文件规定,天然气安装费是不能另行收取的。

丰园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经理王建国:天然气立户费是我给澄城县天然气公司当时代收了一段,我认为这代收不合理,最后我退回了,我不收了,最后开发商和天然气公司代收。

但事实上,这笔被明确禁止了的收费项目,在澄城县却一直收取着。

澄城县物价局价格管理股股长吴海军:澄城县18号文件,这个文件是天然气公司报批,渭南市政府报批正式文件的时候,中间一个过渡文件,这个文件已经在2014年的时候,这个文件已经作废了。这个文件已经作废,是个无效文件。

后来澄城县的18号文件,在试行了11个月以后,于2014年3月27号被撤销。

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股副股长韩钊:这肯定违规,不需要单独再收。

澄城县物价局价格管理股股长吴海军:咱是根据渭南市物价局2013年166号文件,从同年(2013年)的7月1号开始要求执行了,内容主要是把当时这些行政性收费、代收费全部包含在房价里面去,主要有水、电、天然气、还有有线电视这一块全部包含进去。

部分楼盘仍违规收取天然气安装费

政策如此明确,但记者采访中却发现,直到现在,在澄城县的一些楼盘,天然气安装费还在收取着。

记者:进户费是多少钱?

莱茵名郡小区金佳物业:2150元。

记者:开户费是多少钱?

新城半岛国际售楼部工作人员:高层这块是2150元。

为什么2013年7月的文件,到现在还执行不下去?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却发现另有隐情。就拿莱茵名郡小区来说,小区是2012年开始招投标和建设,当时就没有把天然气安装、有线电视入户费纳入成本核算里边。

莱茵名郡项目经理乐蓬:我们这个项目所有的手续,所有的报批手续包括整个项目的手续,是在2012年全部完善的,是在这之前的,所以当时也没办法核算这一部分成本进去。

不仅仅是莱茵名郡小区,莹水园小区的开发商——陕西巨邦实业公司也是同样的现象。

莹水园小区项目负责人杨闳朝:不是不执行,我这是2012年的,他这个文件是2013年以后新立项新开工的工程,那我这是2012年的开工的,我2012年底招的标,2012年开的工,这前边总不能追加去给用户。

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由于之前没有把天然气安装的费用,核算到成本中去,所以开发商需缴纳这一笔费用。但业主买房的时间却在2013年7月份以后,业主认为他不应该交这一笔费用。那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兴武:那么在这个事件当中,其实我们看到,由于我们的开发商和我们的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对166号文件的解读出现了一些矛盾,导致我们的消费者的权利不知何去何从。那么我们现在对166号文件进行仔细解读以后发现,文件是非常清晰的,也就是我们7月1号以后形成的所有销售行为,开发商必须将自己的销售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如果说原来没有进行调整的必须调整,如果新进行的销售,必须把天然气初装费等一系列费用以一价清的这种价格体系向我们消费者进行公开销售。所以说时间节点7月1号只和销售这个环节有关系,并不是像我们的开发商说的,他的投标、他的建设和这个是没有关系。所以7月以后形成的所有的合同,我们的消费者都有理由按照这个一价清,要求我们开发商履行我们的合同义务。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其实这个楼盘的开发商在“一价清”政策出台后,也想按照规定将天然气安装费等相关费用加到房价中,但他们又担心这样房价会比较高而影响到销售,所以最终没有去做。但这样的结果就是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也给开发商自己带来了麻烦。在此,我们希望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开发商也能自觉纠正不规范的行为,以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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