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广济街莉莉大盘鸡后厨在废弃楼里 卫生环境极差

心如止水
2016-03-03 09:18
点击数:

北广济街舟记宾馆北面菜市场后面,莉莉大盘鸡的食品都是从那里一个废弃的二层楼里头制作,然后运送到店里售卖。楼里环境不堪入目。因其烟筒直插入我们小区院子,居民前去沟通才发现如此环境中竟然是做吃食。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6-03-03 09:18
已转交 2016-03-03 09:18
已反馈 2016-04-27 16:49
已反馈 2016-04-27 16:4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西安市食药监:已对餐馆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西
西安市食药监局
2016-04-27 16:49

尊敬的网友“心如止水”: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西安市食药监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西安市食药监局立即安排莲湖区食品药监局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6年3月3日,莲湖区食品药监局领导得知此投诉信息后,于次日安排执法人员对莉莉大盘鸡店检查,经查,该店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小餐饮服务登记表,店员称原材料的粗加工并没有在店内。

随后,执法人员前往投诉人提到的北广济街舟记宾馆北面菜市场后面一栋民房的二楼加工点检查,现场未见到莉莉大盘鸡店操作人员。

3月7日上午,再次对加工点进行检查,发现有4人在进行生鸡块的初步加工,4人均不能提供健康证明。加工场所设有灶台、抽油烟机、配菜桌、食品台架、水池、垃圾桶等设施,地面干净无废弃物。

根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厨房各功能区布局合理,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辅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明确,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

莲湖区食品药监局执法人员认为其操作间未设立粗加工区域,半成品的流转过程中会产生交叉污染,影响食品安全,因此,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一是对店内的操作间进行改造,设立粗加工区域,并对排烟管进行合理改造,避免扰民;二是组织加工人员及时办理健康证;三是改进加工间设施设备,增加纱窗、灭蝇灯、防鼠板等。

3月21日,莲湖区食品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其操作间内部和外部排烟管道正在施工改造,从业人员已安排进行健康检查。

4月6日,莲湖区食品药监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其操作间已将粗加工区域隔出并已增设三防设施,排烟管已改造,从业人员全部取得健康证。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4月27日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