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志林,住志丹县义正镇龙泉寺大队龙泉寺村,多年来一直受到村干部的压迫,去镇政府多次反映,无人理睬还冷言相加,才不的不向各位领导反映此事。
龙泉寺村支书刘志中,村主任罗有富,担任村干部以来,仗势欺人,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这么多年来,村上的事,村大队的事,从来不和农民开讨论会,村干部说了算。
1999年退耕还林,村干部就玩弄权力,谁和村干部关系好就给多丈量林地,2000年退耕种草,村干部给5户人家草地弄虚作假,其中就有支书的,实际种草一块,最后成了两块,第二块都成了30几亩,领取了国家5年的冤枉钱,2010年,支书,主任以村干部的身份在志丹县各单位为龙泉寺大队要了一笔善款,共26万,给龙泉寺村修了一座小桥,花了11万多,剩14万多去向不明,2012年全镇受灾,龙泉寺村干部冒占用他人名字,以受灾修房为名,骗取国家救灾款,2015年志丹通南梁的二级公路,主任把龙泉寺村无主地占为己有,丈量自己名下,领取国家补偿款,支书才狠,把龙泉寺村的机耕地占为己有,行贿受贿,共获得国家补偿款68万,支书承包龙泉寺村的机耕地,地上种有油松,云杉,树不到300棵,占地有2分,树高平均一米。村上报帐,明帐大多数利用机耕地不交税的空子,把村名的名字全部写上,一个人把村名的名字全部签上,一个人在代替把村名的名字全部按上,黑帐更多,黑帐都是通过政府的关系把钱转到自己,自己子女,亲戚的帐户下,最后在转到自己的帐户下,然后为自己买车买房,支书志丹县有两套商品住宅房,都是140平米,西安有一套房,有小车三辆,卖了一辆,2015年买铲车一辆,利用职务之便加入八标段干活。请问各位领导,一个农民一年不打工,你哪来的钱买车买房,这算不算贪污腐败,以权谋私,请各位领导明查。
以上的话有根有据,全村村名都可以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