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热力公司拖欠工程款 拖垮民营企业谁管!

刘大师
2016-02-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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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西部网民生新闻部:

我是陕西源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自从2010年9月至11月26日期间子长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县集中供暖管网工程施工中购买我公司的渗水砖拖欠货款552449.99元,在我们上百次的催要下四年后才支付给我们了105673.78元,还下欠446776.21元至今不给我们支付已五年多了。2014年11月19号我们把子长县热力公司起诉到子长县人民法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经过了一审、二审、重审,其结果差距之大,现在竟然他们还能黑白颠倒串通法官把我们原在一审判决胜诉的案子竟然违规(法)判案又给完全翻了过来!我们怀疑这其中有当地某些政府官员直接参与此事有妨碍司法公正的嫌疑,否则,两级法院法官也不敢这么胆大妄为,明目张胆的袒护违法判案!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2010年7月份的一天,子长县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将存葆给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西安砖厂的?说他们公司的工程上要用渗水砖让我上子长到热力公司面谈。第二天我就到了将存葆的办公室,我和将存葆谈好了价格开税票每平方68元,不开税票每平方65元不含运费,将存葆说不开票,我提出要签定个合同,将存葆说:“不用了,一个多月就结束了,短不下你们的钱,完了就给你们付账,你们回去就抓紧时间加工生产,不要耽误工地施工,到时候我会安排人去拉的,运输就不用你们管了。”所以我们就赶快回去筹集资金,为了不影响热力公司的工程进度,为了不影响子长县人民冬季取暖,我们四处奔跑不惜高息借贷筹集周转资金,当时我们想利息虽高,货款最多两个月就能收回,没想到这一等就是5年多。前4年里我们每月至少3次往返子长热力公司要账 每次的费用都在1000元以上,有时一住就是几天,将存葆和李海燕总是以县上财政还没拨款为由一次次的把我们打发回去。就这样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等下去,一等就是5年多,光讨债的费用就高达十几万。在这期间将存葆曾多次向我暗示要好处费,一见我就说:“这工程是兰书记(县委书记)给他的自己关系承包的工程,他们领导把好处早都拿走了,我这一毛也没见上,给我留下这个烂摊子,让我处理这烂事,我在这都是给你们白帮忙呢”。

李海燕过后也说我:“你是不是把我们领导(将存葆)哪个地方给得罪了,我说没有呀!李海燕说:不会吧!你好好想一想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了,要不这几年了,你们不会拿不到钱的”。从那以后,我每次上子长都要给他俩(将存葆和李海燕)带点礼品(软中华烟、茅台酒、五粮液台酒、特产,化妆品香水),就这都没打动他们的心。后来将存葆和李海燕每次见我只是客气了。说:“财政上还每拨款,在等等,一拨下来就通知你们,”就这样一次次的一等又是两年过去了。直到2014年底我们把他们起诉到法院了,他们(子长热力公司)又提出运费要让我们承担,笑话!凭什么要让我们承担运费呢?运输方是谁找的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只知道来厂里拉砖的车是给子长县热力公司拉的(因为将存葆提前给我电话通知过),至于他们送到哪里和我们就没关系了。就针对运费问题,他们还找来运输方的当事人出庭作证,证人都说自己的运费和砖厂没关系。到底是谁叫的运输方?为什么运输费早早都给运输方结清了而我们的砖款至今不给!真是像将存葆在给法院的“情况说明”里所表述的那样“运输方是城建局的某个领导的亲戚,他们惹不起!才把运费全部结清了。”

“县委书记的关系承包的过程”惹不起!“城建局领导的亲戚惹不起!”“子长县法院的重审判决和延安市中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的结果表明,他们这个惹不起那个惹不起,就能惹得起我们外地的老百姓!

五年多来,我们为了偿还给子长县热力公司加工生产供砖所欠下的债,拆东墙补西墙,本生息息又变本,债台高筑,负债累累。不算本金就光利息变本金已高达上百万(银行、亲戚、同学、战友、朋友借了个遍)至今无力偿还。

五年多来,原本经营正常的砖厂就因子长县热力公司拖欠不付货款,倒闭关门五年多至今,30多亩地的厂区杂草丛生,俨如荒滩。价值几十万的设备因长期停滞放坏不能使用。地租、留守人员的工资、厂区安全维护费用每年至少十多万,因停产没有开工生产厂区常常被小偷光顾,多次被盗,价值十几万的设备部件被盗(已报案两次),好端端的一个厂子就这样白白的停滞瘫痪,要想恢复生产还得近十多万元的投入维修设备才能运转,就因没钱无法启动,实在是令人可惜心疼。导致农民工的工资和供原材料的材料款无法支付,多次集聚众人上门讨要,我们无力支付只好东借西补,至今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两年之上没有支付。每逢节假和学生上学期间,我们的日子就像老鼠一样到处躲避,有家不敢回,有事不能做,就连最起码的正常生活都不能安心过。近90高龄的老人多次急病住院抢救无钱治病时我们找过他们(热力公司),债主们起哄为孩子的学费上门讨要,把家里的东西砸烂还不走,我们找过他们(热力公司),银行逼债要起诉我们时我们找过他们(热力公司)。

每次到他们办公室说明急情讨要时,求爷爷告奶奶的祈求他们(蒋存葆、李海燕),他们总会用一句同样的话来搪塞我们“县上财政没拨款,我们账上一毛也没有的,再等等,看下周吧”就把我们打发走了。实在看是没希望了,不敢等!我们又赶快回去再用借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偿还在我们家里等候的那些向我们讨债的人。四年多来风风雨雨上百次的讨要就这样用同样的搪塞方式把我们一次次的打发回去。我们一天一天的盼,一天一天的等、一天一天的在躲,一天一天的在奔于往返子长讨要我们血汗钱的路上!到后来我很生气,就停止了给他们送礼,李海燕就翻脸了。却以我们没有书面合同为由竟然说:“没有钱,爱告告去,反正你们手里什么也没有,看你们拿啥告”。

最可气的是2012年7月份的一天,我让我们砖厂的人去子长县向将存葆要钱,将存葆说“这是县委书记承包的工程,你去到政府要去”,然后,我们的人就去政府找县委书记反映情况, 情况还没反应完,就进来4个穿公安制服的公安人员将我们的人连拉带抬的塞进警车,我们的人说“你们是这是敢什么”,这4个人说“给你找个能解决问题的地方”然后就把我们的人拉倒大约两三公里路程的地方,打开车门把我们的人推下车说“谁欠你的钱,你去找谁要去,你再敢去政府院子就把你关起来拘留了”然后他们就开车走了。

眼看要账无望,投诉无门,我实在是走投无路在绝望无奈的情况下于2014年10月29号我再次上子长热力公司找将存葆拿了份《货款往来对账单》。将存葆看完对账单后很顺利的在上面盖了他们公司的公章(此全部过程有录音记录)。此后我们以《货款往来对账单》和热力公司给我们首次支付的《银行进账单》为事实依据将子长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到子长县人民法院。一审法官经过认真调查、庭审并于2015年3月17日下达一审《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原被告买卖关系明确、判被告支付我们的全部货款。热力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延安中院二审。几个月后延安中院二审法官却以1、“是否存在买卖关系”,2、“相关厉害关系人欠被上诉人多少砖款”,3、“运费由谁承担”,“认定事实基本不清”该案被发回重审。

后经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并作出(2015)子长民初字第00640号民事判决书,我们完全败!我们不服重审判决又上诉到延安中院。

总之,我们出具任何对我们有利的证据重审法院都不予采信不予支持。反之,子长县热力公司提供出具的所有证据重审法官都与采信并于支持(包括伪证)。就因为我们是外地人吗?这样的判决太有失司法公平公正了!

在此,我们强烈恳求媒体关注此事,呼吁全社会让大家来对子长县法院和延安中院的违规判案有一个看法,也能让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司法一个公正,还老百姓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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