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12月16日网站公布了我发的“神木县供热公司刁难用户致使用户家一个月没暖气”帖子,那时家里断暖已经1个半月了,时至今日,2016年1月5日,断暖两个月零五天了。一直躲在卧室,开个油汀,心冷的不行。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此时才给予回复,而内容是“该网民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平生从不说假话,看了这个回复,冷的心又热起来,火起来。
系数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两宗罪:
1、办事效率低下。
我与15年12月13日在该网站发帖,在16日经审核后该网站公布发帖,期间考虑到可能经过发帖后会有相关人员调查情况与我联系,所以将发帖时留的手机号的那部手机(平时不怎么用,基本不会带身上)随时带在身上以方便他们与我联系,随身带了十几天一直无人联系我,觉得没什么希望,赶上快元旦,出去度假,手机就落在家里。
1月5日回来后看到12月29日,网站人员才与我联系,于是立即与网站人员联系沟通,错怪了网站人员说他们效率低下,网站人员反映,我发帖的第一时间他们就已将问题反映给了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从我发帖到有人与我联系,期间经历13天时间,请问神木县人民办公室,如果是你们在没有暖气的冰冷房间待着,我过了近半月才想起你们的事,你们什么感觉?我说你们效率低下,为过吗?
2、不经调查,罔顾事实。
首先,我要承认,你们联系过我,但是未能联系到,而未能联系上我是因为你们效率低下,让我不再抱有希望而未随身携带你们可以联系到的手机。说你们不经调查可能过于武断,但是无论如何,在未联系到我的情况下就说我反映的情况不实,就是不经调查,罔顾事实。
作为一个普通民众,我本善良,在多次到供热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网上发帖投诉实为无奈之举,中间经过那么久的时间其实并不抱什么指望你们能够为我解决问题的希望了,只是你们的回复“该网民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的罔顾事实再一次惹恼了我,如果你们回复“该网民联系不上”,亦算是以事实说话,我信服。作为人民政府办公室,希望你们能够以事实为依据,竖起你们该有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