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9月28日通过中通快递公司寄件丢失。在向陕西省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投诉时,该中心工作人员在我要提供商品价值证明和商家证明时,置之不理,片面强调只赔付邮费的5倍50元。而中通公司早已给商家电话获知商品价值近500元。该工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一味偏袒企业,拒不取证,拒不提供工号,有跟企业利益输送之嫌,特此投诉,望予以查证。陕西省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工作人员与我联系电话:02988414626,联系时间:10.15日 15:01, 10.16日 17:31。
陕西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工作人员偏袒企业拒不取证
田戈
2015-10-1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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