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向你们反映一些情况,刚刚过去的咸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考,有一位考生可能存在不具备考试报考资格,但是已经通过资格复审,即将进入体检环节,恳请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维护考试的公信力。
具体情况反映如下:根据公告具备本次报考资格条件第六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而此前我们也向咸阳市招考部门以及咸阳市人社局通过电话沟通、核实过关于本市振兴计划服务期未满三年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给予的答复是不能。我们陕西关于振兴计划有相关服务政策规定的年限,众所周知,振兴计划录取人员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合同,招录公告也有规定签订合同不满服务期擅自离岗或者辞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现在市直咸阳湖管理处一位考生可能是2013年振兴计划录取人员,服务地区在彬县,属于彬县农技系统,服务期不满三年,不具备招考的资格,恳请相关部门尽快核实落实相关情况。我们期待相关部门给予的答复,确保考试公平,维护好本次考试的公信力。这位考生相关信息 姓名:刘海斌 性别:男 考号:201503319830 报考职位:园林设计与管护 报考单位:咸阳湖管理处 职位代码:0329003
现在特此向咸阳纪委提出申请,核实相关信息,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