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房地产黑中介私扣定金 欺诈消费者

无奈之举
2015-06-16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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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4年12月经西安海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经纪人张育飞介绍,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由其代收了2万元购房定金。

5月初,由于业主代理人手续一直不全,导致至今都未办成网签手续。代理人不思继续完善手续,进而违反合同,要强行收取租房费用,还非法扣押了本人所属财产。本人及时向中介公司王春生诉说事情,并要求退还购房定金,追求业主代理人的违约责任。

出人意料地是,中介居然不管不问,硬要将定金转为中介费收取。本人无奈之下,向房管局和高新工商分局投诉,房管局声称布局执法力,工商局以其营业地址不在高新为由,都拒绝帮助本人维权。后经工商局了解,海湾房地产在2015年4月29日变更前,根本不具备中介服务资质,属于违法经营,且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现在的强行将定金转为中介费收取,亦是违犯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不得挪用、侵占购房资金”的规定。

本人以血的教训告诫购房者,勿信海湾地产!!!不要给自己找麻烦!欢迎个人及新闻媒体前来索取新闻线索,本人积极配合,只为更多的人能够警觉、不再上当受骗。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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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西安海湾地产私扣定金为中介费
西
西安市纪委监委
2015-06-22 09:53

西部网讯(记者 王莹) 去年12月,网友“无奈之举”通过西安海湾地产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后来因卖方手续不全交易未能达成,而当他要求退还购房定金时,海湾地产却将这笔钱作为中介服务费予以扣留。

网友“无奈之举”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根据当初签订的三方购房合同,他向海湾地产交了2万元的购房定金。根据合同约定,等到房产证办理好之后,再由海湾地产将钱付给卖方。

直到今年5月初,因卖方手续一直不全,至今未能办理网签手续。“我向中介反映了这个情况,对方居然不管不问,还硬要将定金转为中介费收取。”网友说。

而根据海湾地产房屋买卖经手人的说法,之所以要将定金转为中介费,是因为要弥补损失。

“收中介费是合理的,但是也不应该把定金直接扣下来啊。”网友说,而且根据合同约定,房屋买卖的中介服务费为16200元,其中,卖方承担8700元,买方承担7500元。

海湾地产到底有没有理由扣掉2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中介服务费呢?记者咨询了法律专家。

西安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认为,根据网友“无奈之举”所描述的情形,可以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海湾地产退还已交的2万元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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