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丧葬费及抚恤金何时能够发放|请省长帮忙

大闹天宫小雯子
2015-04-17 14:06
点击数:

民生热线编辑你好,我父亲是陕西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一名伤残军人,于去年五月份去世,按照民政部门相关政策,国家要给我父亲发放丧葬费及抚恤金,我母亲作为遗孀,这笔费用由她领取。

据我所知国家已在去年年底将这笔费用下发到了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可该医院不知何因至今未发,我母亲至今尚未领取,希望该医院能给一个合理解释。荣军医院,是陕西省民政厅的直属医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转交 2015-04-17 14:06
已受理 2015-04-17 14:06
已反馈 2015-05-08 09:39
已反馈 2015-05-08 09:3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陕西省民政厅:将及时与家属联系办理丧葬补助领取事宜
陕西省民政厅
2015-05-08 09:39

尊敬的网友“大闹天宫小雯子”: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一、网友“大闹天宫小雯子”反映的伤残军人系陕西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集中供养的一级残疾军人刘智勇,于2014年5月病逝。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列》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之规定,应发给丧葬补助费42252元。

二、刘智勇去世后,其遗孀田菊明一直在外地和其女儿居住,未在医院有关部门留存联系方式。2014年11月田菊明到医院办公室咨询领取丧葬补助费事宜时,工作人员向其告知了丧葬补助费金额数及办理程序。医院规定,在领取丧葬补助费时,须将刘智勇生前使用过的公共财物移交医院。在办理过程中,其家属未能将公共财物向医院移交,故暂不能领取丧葬补助费。

三、依据网友反映的问题,陕西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将及时设法与其家属联系,尽快办理丧葬补助费领取事宜。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5月8日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