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正明局长:
我是岚皋县乡镇卫生院一名院长,现将我县2013年中央补助地方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有关问题向您反映,请抽时间过问一下,谢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文件(陕财办社[2013]203号)《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补助地方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共下达我县中医专项资金97万元,专项用于中医药项目经费补助。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中央补助地方部门中医药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中医药发[2013]39号)要求,项目资金共计97万元分配如下:岚皋县中医院50万元;花里中心卫生院10万元、民主中心卫生院10万元、官元中心卫生院10万元、滔河中心卫生院10万元;另外,70个村每个村1000元;共计97万元。
反映情况:岚皋县财政局未按文件要求拨款,应给岚皋县中医院拨款50万元,其它各单位及村共47万元,而县财政局于2013年12月份却将项目资金97万元全部拨给岚皋县中医院,我等兄弟单位得知情况后,到县财政局找到领导询问,领导说拨错了,让我们自己去跟岚皋县中医院要钱,我们这几家单位多次前往中医院要项目资金,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未果,到目前为止,岚皋县中医院已占用其它单位47万元项目资金达半年之久,这与岚皋县财政局不按规定拨款也有直接关系。
请郭局长万忙当中抽出时间过问此事,尽快纠正错误,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