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同意,省残联、财政厅共同印发《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其中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一至三级贫困残疾人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可获得生活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每人全年不少于600元,且直接发放到人 。而略阳县截止12月20日未向残疾人发放一分钱
略阳县未发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
深海远行
2011-12-24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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