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办理生育手册遇到麻烦
梁小东 发表于 2011-02-24 13:54:4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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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好!我是宝鸡市陈仓区集体户口,爱人是西安人才市场托管户口,爱人现在怀孕了,我从西安人才市场领到1份《已婚妇女婚育登记表-(办理一胎)》需要男女双方单位和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盖章。完了培训后去西安人才市场办理《生育手册》。我一直在外地工作,宝鸡户口所在地街道办说对我的情况不了解,需要工作单位所在地盖章。单位这边街道办说我们不是本地户口不予办理。两边推。孩子今年5月份就出生了,手续都没有办好,比较着急我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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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陈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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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可办理生育登记
尊敬的网友“梁小东”:
感谢您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看到您关于“集体户口办理生育手册遇到麻烦”的求助后,西安市计生委积极作出回复: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单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如果女方有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女方无单位就在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你爱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的说法没有依据。
详细情况请向你妻子所在地的计生部门进行详细咨询。西安市人才市场电话:88360223
上述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27。
西部网
2011年2月24日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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