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办理生育手册遇到麻烦

梁小东
2011-02-24 13:54
点击数:

领导好!我是宝鸡市陈仓区集体户口,爱人是西安人才市场托管户口,爱人现在怀孕了,我从西安人才市场领到1份《已婚妇女婚育登记表-(办理一胎)》需要男女双方单位和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盖章。完了培训后去西安人才市场办理《生育手册》。我一直在外地工作,宝鸡户口所在地街道办说对我的情况不了解,需要工作单位所在地盖章。单位这边街道办说我们不是本地户口不予办理。两边推。孩子今年5月份就出生了,手续都没有办好,比较着急我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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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1-02-24 13:54
已转交 2011-02-24 13:54
已反馈 2011-02-24 15:58
已反馈 2011-02-24 15:58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可办理生育登记
陈仓区
2011-02-24 15:58

尊敬的网友“梁小东”:

感谢您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看到您关于“集体户口办理生育手册遇到麻烦”的求助后,西安市计生委积极作出回复: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单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如果女方有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女方无单位就在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你爱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的说法没有依据。

详细情况请向你妻子所在地的计生部门进行详细咨询。西安市人才市场电话:88360223

上述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27。

西部网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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