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铜川信合冒用贷款 不良记录谁来撤销?

微信网友
2015-07-03 14:05
点击数:

你好,我叫刘旭洲,家住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2005年起一直在山东工作,今年6月份准备在铜川购买住房,调取个人征信记录时发现我和我老婆的身份证被别人冒用贷款(我是担保人,我老婆是贷款人),贷款时间是2009年3月6日,贷款当月就被变成呆账(我在网上查了呆账的意思是贷款人、担保人去世,破产,贷款在无法收回的情况下才会变成呆账),所以这么多年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一笔贷款。

我们查看后发现,我们是被铜川信合专门管理放贷人员冒用的证件,他们用了我们的身份证,导致我们有了不良的信贷记录。现在我将情况反应给了铜川信合监察室,要求撤销不良信贷记录,至今未得到回复。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5-07-03 14:05
已转交 2015-07-03 14:05
已反馈 2015-07-06 10:14
已反馈 2015-07-06 10:1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记者调查:材料多处造假 铜川信合监察已介入
铜川市
2015-07-06 10:14

今年6月,在外工作10多年的刘舟(化名)回到老家铜川买房,在调取个人征信记录时才发现,自己和妻子竟然有一笔5万元的银行贷款尚未结清。这是怎么回事呢?

征信出了问题:妻子是贷款人,我是担保人?

刘舟家住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自2007年订婚以来一直和妻子林欣在山东工作,“除了2009年夏天妻子怀孕时回来待过一段时间,其他时间基本都在山东。”他告诉民生热线记者,这次回家就是专程来买房子的,现在的首付也已经交了,但因为征信问题夫妻二人都不能在银行办理贷款。

刘舟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他于2009年3月6日,为林欣在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办理贷款提供担保;妻子林欣的个人征信报告则显示,2009年3月6日,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发放的5万元贷款到期尚未结清,并称“2009年3月,已变成呆账。”

“根据征信记录,我妻子是贷款人,我是担保人,但是我们之前根本不知道有贷款这回事。”刘舟说。

贷款当月即变呆账 当事人怀疑信合人员所为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因借款人和担保人死亡、破产、受到法律制裁等无法追偿债权的情形,可认定为呆账。

“如果我们真的贷款了,信合为什么不来催我们还款?而根据征信记录,这笔账早在贷款当月就变成了呆账,所以这么多年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一笔贷款。”刘舟怀疑,这样的操作只能是信用合作社内部人员所为。

随后,刘舟在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调取了当年的贷款票据和资料。“借款申请书和担保承诺很明显都不是我和妻子的字迹,合同中个人签名的地方还掉了一个字,谁会把自己的名字写错呢?”

信用合作社经办人员放贷前的调查报告中称,林欣在红土中小任教,年工资收入2万余元,住房6间,180平米,价值27万元。“这些都是编造的,我妻子根本就没有在红土中小任教过,她连实习都是在山东的单位。”刘舟说。

铜川信合监察室已介入 必要将提交公安司法处置

6月26日,刘舟已将情况反映给了铜川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监察室,要求撤销不良信贷记录。“工作人员当时说3-5个工作日给我回复,后来印台联社监察室给我们反馈的信息是,事情说不清楚,但是钱必须得有人还上。”

记者7月3日下午致电铜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室。工作人员表示,刘舟反映的情况目前还在调查中,如果查出是信合工作人员所为,将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必要的话还会提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或者提交司法机关予以裁决。

“我们已经要求基层联社在核查了,给他们的时间是3-5个工作日答复,但因为这个事情时间也比较长了,再加上过去的管理没有现在这么严格,核查起来可能需要多一点时间,我们也会做好督办的。”该工作人员说。

目前,刘舟已经做好了向公安机关报案和提请法律诉讼的准备。

已反馈
记者调查:信合人员确实存在违规操作
铜川市
2015-07-15 15:46

7月4日,西部网民生热线刊发了《铜川夫妇"被贷款"莫名欠银行5万元 材料多处造假》一文,夫妇二人准备买房贷款时发现有一笔欠款,怀疑曾被人冒用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

记者今天(7月15日)上午得到消息,经铜川信合和印台信合调查协调,信合工作人员对此确有责任。目前,当事人的不良信贷记录已经消除,涉及的经办人员也将陆续被处理。对此情况,当事人夫妇也予以了确认。

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监察室主任告诉记者,这笔5万元的造假贷款,是由信合的一名代办人员经手办理的。“2009年下半年开始,信合对代办机构进行了清理,这些代办人员也就被赶回家了。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没有这种代办制度了。”

“这个代办人已经不属于信合系统了,所以我们内部的行政管理办法没法对他进行处罚,所以之前还报了案。”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监察室主任告诉记者,后来经过协调,当事人决定不再追究代办人的违法责任,取消了报案,只要消除不良记录就行了。

截止目前,印台联社已经在职权范围内消除了当事人的不良记录,且将相关调查文件递送至陕西信合总社。“与此事相关的审查办理人员,也会按照内部管理办法逐层进行处罚。”该主任称。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