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澄星花苑二期开发商私自更改楼宇结构

郭晓勇
2015-07-06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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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澄城县澄星花苑二期的业主。2013年10月在澄城县工商局北侧澄星花苑售楼处买房,合同显示房屋面积91平方,2014年9月30日之前交房。随后办理了房屋按揭,于2014年5月开始交房贷。

该小区至今没有交房,小区内没有路面硬化,没有绿化,还有在建楼,不具备交工条件,而且存在私自乱建的现象(有的地方将车库改成住房,将空地盖成车库;至今还有半成品楼房处于停工状态;有的房子面积大了17个平方,超出了合理范围,要求业主一平方交2000元;有的房子内部结构有变化等等)。种种改动都没有及时通知业主,也没有协商。业主们讨个公道,开发商不闪面,物业上胡说,没有商量余地。业主们十分气愤,我们一生辛辛苦苦苦赚的血汗钱买房,却被无良奸商蒙骗,又气又恨。

综上所述,澄星花苑二期的开发商存在严重的欺骗行为,不讲诚信不讲法律,欺骗搪塞业主,请有关部门和领导引起重视,及时处理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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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5-07-06 12:01
已受理 2015-07-06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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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因疏忽设计审图出现失误 正协调解决
澄城县
2015-07-06 17:44

2013年10月,澄城网友“小勇”在澄星花苑二期买了一套91平米的房子,可是到今年6月交房时,这套房子的面积却变成了108平米。“当初改动时没有和业主商量,现在多出来的却让我们补钱。”

交房时才通知业主面积大了17个平方

澄星花苑二期位于澄城县工商局北侧,由陕西荣林森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据网友反映,按约定本该于去年9月30日交付的房子,直到今年5月才陆续通知业主收房。“这时候开发商才通知大家,盖好的房子比预售时的面积大了17个平方,相当于一个卧室的大小。”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情况不只存在网友“小勇”一家,仅民生热线平台就有5位网友反映了相同的问题。“小区5、6、7号楼的房子都是91.13平米,购房的时候都给我们算面积都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现在竟然出现了这么大的误差。”网友说。

“通知收房的时候,开发商给了我们两个方案:一个是,多出来的17个平方业主全认,按2000元/平米;另一个是,开发商认3~4个平方,剩下的部分按2600元/平米由业主买单。”网友表示,这样的处理方式让他们不能接受,“手上要真有闲钱当初就买大户型了,况且我们现在每月还着房贷。”

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出3%由开发商承担

根据网友提供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和业主事先对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有着明确的约定。即,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面积误差比在3%(含3%)以内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

按照91平米的房屋面积计算,超出的17平米误差比值已经超出18%,不应由购房业主承担所有超出部分的房价款,而只需补足2.73个平米的房价款。

因疏忽设计审图出现失误 正协调解决问题

今天(7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澄星花苑二期开发商陕西荣林森置业有限公司。“据我了解,是设计审图的时候出了差错。”荣林森置业法人代表李新亮告诉记者,由于澄星花苑二期项目负责人的疏忽,没有对第三方设计单位制作的施工图与工程图进行审核,“属于是公司失误,肯定不是人为造成的。”

“现在出现的这个情况,是开发商和业主都不希望看到的,我们也是在房管所验收丈量时才知道。”李新亮说,据测算因失误造成的损失达到近500万元,目前他们正在与设计单位沟通赔偿问题。

李新亮表示,了解情况以后,他已经要求分公司跟业主积极沟通,妥善解决问题。“因为问题牵扯到很多户,具体怎么解决,肯定需要一个过程。”

截至发稿时,记者多次拨打澄星花苑二期项目负责人电话,该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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