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晚上22点左右,我骑行电动车至渭南高新区新盛路北段,未留意破损下水井盖,电动车轮胎卡至井盖导致面部严重摔伤,面部贴柏油路蹭伤,骨折加多处缝合,共花费七千多元。因未涉及三方责任,紧急入院救治。次日中午,将该问题反馈渭南政务12345,诉求就医费用处理。7月3日自称渭南市高新区市政工程处张姓工作人员联系,要求提供交通部门事故认定书。我解释一是当时面部出血严重,二是未涉及第三方责任无报警,紧急救治为第一原则。对于该情况,先后两次反馈12345平台,工作人员要求后补事故认定书等相关资料,请问有关部门,后补资料是否涉及提报虚假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