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城关镇馒头山村村民董老先生,老实本分,现年60岁,身患类风湿,又是残疾,在该县城关镇东街小学做门卫,老伴58岁,患高血压冠心病,家中唯一的三间土瓦房是其父亲当年修建的,至今已有30余年。由于前些年要供给孩子上学,夫妻两人务农所获的微薄收入是入不敷出,因无钱修缮,房子墙体严重开裂成了危房,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为了生存该村民在单位西侧的空地搭建了一个铁棚子,用于居住并做小生意维持家庭生活。 2013年8月初因连续暴雨,加上屋后滑坡,致使房屋彻底倒塌,家里的家具、电器、生活器具等物品几乎全部损坏,当时在家的孩子被塌的小腿骨折,头部缝了好几针,万幸的是其他人没有受到伤害。
房屋倒塌后,该村民无处居住,多次向村上领导反映房屋倒塌的情况,同时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村干部答复要向镇政府汇报,可这一汇报就是一年,再也没有结果。无奈,2014年该村民又去找村长,村长口头说低保办理不了,关于房子你拉石材砌地基修房就行了,又没有人拦着你。得到村长的口头答复后,该村民找车辆拉运石材准备砌地基,石材只拉运了两三车,然而该村七组组长得知该村民拉运石材准备修房子后,竟然拦住运石材的三轮车坚决不让卸货,后来双方发生了争吵,组长扬言:要修房子就让三轮车从他身上碾过去,否则甭想运送石材。
发生石材阻运事件后,该村民积极去给组长赔情道歉,又央求组长向上级申报危房重建事宜,然而又是石沉大海没有了音讯。
为什么同在一个村子,别的人在村里有房子,还可以再修房子,该村民房子倒塌无处居住,反而不能申报危房改造,更气愤的是不能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无奈之际,该村民去找洛南县城关镇政府,城关镇说让去找土管所,土管所又说要找县民政局……县级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奔波一年多,至今始终没有结果。
这几年,董老先生一家就靠在单位西侧搭建的铁棚子生活,如今,洛南县住建局下属的城建监察大队以住建局的名义于今年6月初下发通知,要求其立即拆除其养家糊口的铁棚子。董老先生同意拆除,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请求政府为其解决危房重建和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等现实生存问题。本是简单的民生问题,洛南县住建局硬是不同意董老先生提出的生存请求,反而给董老先生扣上了违反国家法律的帽子压制贫困农民。
当今是法制社会,为什么在天高皇帝远的洛南县就没有法制的存在,国家出台的危房改造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惠民政策在洛南怎么就得不到执行。本应是代表党和政府行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却“运用法律手段”剥夺公民的合法生存权。敢问贫困农民生存之路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