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守法市民”: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咸阳市网信办给予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接到贵网传来的《西部网》网调字[2015]第02001号《关于网友反映陕DA231警牌照制式警车停放小区的情况》的调查函后,我市中院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事情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函反映的陕DA231警牌照制式警车系该单位远程执行指挥用车,负责全区执行案件的现场指挥和数据传输任务,经常前往案件执行现场执行任务,工作时效性强,流动性较大。该车驾驶员钟亮是该院临时聘用人员,在秦宝小区租房居住。
由于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作息时间不固定,加之该驾驶员自身要求不严,违反车辆使用规定,在工作期间将车开回住所吃饭休息,并有时接送其家属(网上反映的女士),这一行为虽属偶发,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同时也反映出该院车辆管理不严,督导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二、处理意见
一、对全院驾驶员进行一次作风纪律整顿,学习相关规定,严格车辆派遣使用,教育全体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依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对驾驶员钟亮同志予以辞退。
感谢贵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