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彩虹学校文兴校区圈占校门口公共道路 是否经过审批?

用户_PFleEu
2026-10-2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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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彩虹文兴学校自行在门前马路上用雪糕筒设置长达100米的栅栏,在公共道路上设置此类障碍物,有严格的程序和权限要求,学校作为普通主体一般无权擅自实施。该行为导致电动车自行车通行到机动车车道,存在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学校设置雪糕筒栅栏属于占用道路,必须获得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批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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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10-22 15:04
已转交 2026-10-28 17:28
已反馈 2026-10-28 17:30
已反馈 2026-10-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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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彩虹学校文兴校区圈占校门口公共道路 教育局回复
秦
秦都区
2026-10-28 17:30

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回复:我局收到网友留言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咸阳彩虹文兴学校自行在门前马路上用雪糕筒设置长达100米的栅栏,该行为导致电动车、自行车通行到机动车车道,存在安全隐患。

二、调查情况经核实,咸阳彩虹文兴学校在校门口摆放雪糕桶隔离禁停设施,初衷是上下学高峰时段实行人车分流,划定家长接送等候区域,避免车辆随意停靠、穿插,保障学生进出校园的人身安全。该路段上下学时人流量、车流量大,此前多次出现车辆抢行、学生穿行车流的不安全情况。该隔离设施为临时护学使用,确实存在不规范问题。依据《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及《咸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咸政发〔2022〕19号)第四十一条第(五)项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咸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规定》明确,校园出入口周边不少于150米交通安全治理范围,咸阳彩虹文兴学校现使用道沿以下非机动车道左右两侧共80米距离,用于保障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安全,给家长预留等候空间,避免家长接送时占用机动车道,造成该路段交通拥堵,同时防止学生在上下台阶时进入车辆盲区,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咸阳彩虹文兴学校为在建学校,相关配套交通设施尚未完工,该大门是临时出行通道,该雪糕筒隔离设施为阶段性临时护学措施。区教育局将督促学校主动对接交管、住建等部门,优化临时隔离设施布设方案,规范护学通道管理,待学校建设完成、周边配套交通工程完工后,按标准设置正式交通标识标线,持续做好校园门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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