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6月29日与西安海沣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人作为普通在校学生,在休学期间仅需短期租赁两个月。但在签约前,中介人员以“旺季不进行短租”为由拒绝本人的合理需求,并利用本人对转租概念的不确定性,以“后续可以转租”为承诺,诱导本人签订了长达十个月的租赁合同。
中介此举实则是将房屋空置的风险强行转嫁到本人身上,属于隐瞒真实情况、虚假承诺的诱导与欺诈行为。本人作为学生,无法承担长时间租赁的风险,且中介以口头承诺诱导签约,实际合同条款与口头承诺严重不符。
本人现提出以下合理诉求:修改合同租赁时长为两个月,或全额退还本人已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押金660元、水电费押金200元、1个月租金660元、物业费68元、维修费60元。
希望有关部门开展查处整治,责令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退还本人相关费用或修改合同,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