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滴滴平台叫车预估9-17元 实际收费41.88元

用户_PFlF1
2026-06-0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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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5月31日早上9点半在滴滴打车,起点为蓝波湾壹号酒店(咸阳彬州蓝波国际广场店),终点为咸阳思科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我推荐了出租车预估费用9-17元。司机接到订单却后越开越远,我电话联系说车上有其他乘客先送到了再来接我。等了几分钟后司机到了,我上车问司机可以打发票吗?司机说打不了机器坏了,他给我一张100元定额发票,9点58分到达目的地,我问车费多少,司机说平台自动计算发到手机上,我就下车离开。平台显示费用41.88元,严重超出预估费用。

特此投诉滴滴平台以及陕DDT1102出租车司机乱收费、不开发票等违规行为。要求退还多收费用,解释道歉,并对司机违规行为及滴滴平台监管不到位行为处罚。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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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6-01 17:39
已转交 2026-06-09 10:46
已反馈 2026-06-12 08:58
已反馈 2026-06-1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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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用户叫车预估9-17元 实际收费41.88元 已将多收费用退回
彬州市
2026-06-12 08:58

彬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接到西部网网友反映“在滴滴平台叫车预估9-17元实际收费41.8元”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出租车陕DDT1102驾驶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网友5月31日早上在滴滴平台叫车,起点为蓝波湾一号酒店,终点为咸阳思科赛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预估车费9-17元,最终网友向滴滴平台支付41.88元。目前彬州市出租车均为税务局提供的手撕发票,无机打发票,陕DDT1102驾驶员称当时车内无其他金额发票,便向网友出具了100元发票。

    二、处置情况

网友于6月1日向滴滴平台投诉出租车陕DDT1102驾驶员乱收费情况,滴滴平台核查认定驾驶员存在加价行为,并将多收费用24.68元向网友原支付渠道退回。同时,滴滴平台对涉事车辆司机作出服务分降分、安全教育考试等处罚,并重点标记纳入平台监管名单,若发现违规行为,平台立即暂停派单资格。

我局责令该驾驶员停运教育培训,学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平台接单履约、计费规则、发票管理等制度规定,提交书面整改保证书,严格按照运营规定运营服务。我局责令出租企业对该案件进行通报批评,加强出租车驾驶员运营行为管理,将该案件记入驾驶员考核登记,对该驾驶员运营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我局将持续开展出租行业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整治出租车乱加价、随意绕行拒载、拒开发票等违规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消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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