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接到西部网网友反映“在滴滴平台叫车预估9-17元实际收费41.8元”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出租车陕DDT1102驾驶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网友5月31日早上在滴滴平台叫车,起点为蓝波湾一号酒店,终点为咸阳思科赛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预估车费9-17元,最终网友向滴滴平台支付41.88元。目前彬州市出租车均为税务局提供的手撕发票,无机打发票,陕DDT1102驾驶员称当时车内无其他金额发票,便向网友出具了100元发票。
二、处置情况
网友于6月1日向滴滴平台投诉出租车陕DDT1102驾驶员乱收费情况,滴滴平台核查认定驾驶员存在加价行为,并将多收费用24.68元向网友原支付渠道退回。同时,滴滴平台对涉事车辆司机作出服务分降分、安全教育考试等处罚,并重点标记纳入平台监管名单,若发现违规行为,平台立即暂停派单资格。
我局责令该驾驶员停运教育培训,学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平台接单履约、计费规则、发票管理等制度规定,提交书面整改保证书,严格按照运营规定运营服务。我局责令出租企业对该案件进行通报批评,加强出租车驾驶员运营行为管理,将该案件记入驾驶员考核登记,对该驾驶员运营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我局将持续开展出租行业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整治出租车乱加价、随意绕行拒载、拒开发票等违规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消费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