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科云天项目虚假宣传、逾期备案、延期交房等问题

杨先生
2026-06-0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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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1月9日,与西安高科云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号Y24003123,以近800万元购置高科云天4幢1单元11902号房屋,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本人已全额付清房款,完全履行买受人合同义务。

合同履行期间,开发商存在多重违法违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及恶意阻碍维权等行为。2025年10月20日,开发商单方以天气为由通知延期交房,却无法提供住建、气象部门官方顺延批复,无任何法定免责依据。自2025年10月31日逾期交房起,违约状态持续,至2026年4月29日逾期已满180日,已满足合同及法定解除条件。交付环节中,开发商存在多项违规行为,4幢1单元2025年12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未按法规在验收后15日内办结竣工备案,拖延至2026年4月27日完成,超法定时限118天。开发商在2025年12月31日在未取得竣工备案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前提下,违规组织集中交房。后续还刻意隐瞒工程核心信息,2026年1月取得质监报告、4月27日取得竣工备案表后,均拖延告知业主,严重侵害业主知情权,本次违法交房自始无效。

销售阶段,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降标减配与价格欺诈行为,其以20000㎡大师级园林,大师设计、全域精装地下车库、多主题功能区,健身房瑜伽室配套等高端设施作为营销卖点,虚构设计资质,哄抬房价,高于同地段每平米近万元的房价销售。但实际交付中,健身房瑜伽室直接拆除、功能配套未落地、园林景观大幅缩水,地下车库、架空层未兑现宣传标准;室内精装、公共区域用材设备全面降标,与样板间及约定标准严重不符,构成销售欺诈。开发商未公示房价溢价明细,定价与交付品质严重不符,属于虚假宣传,涉嫌价格欺诈。

合同订立环节,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及补充协议存在违法霸王条款,针对免责减责、交房标准、违约谅解期等关键条款,未依法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擅自在补充协议中降低交房标准、免除自身违约责任、剥夺业主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规定,相关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维权期间,开发商阻碍业主合法维权、严重失信,自2025年10月起,业主多次问询延期交房、顺延证明等问题,开发商始终敷衍推诿;业主邮寄的逾期交房催告函及维权告知函被无故拒收。2026年1月约谈中,开发商承诺定期通报进度却拒不履约,还无理拒绝提供法人信息及有效送达地址,长期隐瞒工程验收、备案核心信息、欺骗业主。本人已完整完成逾期交房催告、拒收房屋、约谈沟通等维权流程,于2026年5月2日通过EMS合法送达《解除合同告知函》,单方解约程序合规有效。

综上,西安高科云天置业有限公司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同时存在违规交付、逾期备案、虚假宣传、涉嫌价格欺诈、设置违法合同条款、恶意阻碍维权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既违反合同约定,亦触犯《民法典》《建筑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省市房地产管理相关法规。本人依法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全额退款、支付逾期违约金、资金占用利息及实际损失,并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及监管部门对该公司立案查处、实施行政处罚、纳入失信名单,强化其预售资金监管及信用惩戒。

购房时展示的瑜伽室健身房会所等(实体展示)

交房时的会所健身房瑜伽室(已拆除)

宣传的园林架空层功能区

实际交付的园林架空层功能区及车库(车库在停工状态)

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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