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本人联系陕西觅居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介预约查看平台挂牌房源。中介接待后,谎称本人预约的目标房源已出租,随即引导本人前往查看另一套挂牌价为1450元的出租房源,即恒志云都小区1号楼1单元1201-A。
看房期间,中介作出口头服务承诺:该房源月租优惠后为1300元,房屋物业费、管理费、网络使用费全部包含在内,无任何隐形额外收费。本人考量该价格超出自身预算,当场明确拒绝承租该房屋。当日晚间,中介主动致电本人进行二次沟通,再次作出明确口头承诺:可为本人协商房租优惠,最终全包月租定价为1200元,租期内无任何杂费、隐形费用,诱导本人线下支付相关款项。本人基于中介两次明确的口头承诺,信任其居间服务专业性,按照中介要求线下支付租房定金1000元、房屋中介费(半个月房租)。
款项缴纳完成后,房东向本人发送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标注每月房租及各项杂费合计金额达1600余元,与中介此前承诺的全包1200元月租标准严重不符。本人要求中介以文字形式确认此前双方达成的租房费用约定,中介刻意回避,后续更是直接否认全部口头承诺,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后续我自行联系房东核实情况,房东明确告知,中介从头到尾从未和他沟通过房租降价、1200元全包的相关事宜,中介所有的低价承诺。恳请有关部门核查本次纠纷,责令退还本人缴纳的1000元租房定金以及全部中介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