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景和园小区业主,该小区于2019年建成交房,属于人车分流小区,地上没有停车位地下人防工程被开发商违规改造成下车库,进行售卖,之前所有车辆只要缴费就可以自行进入,可近期开发商联合物业管理对低下车库进行强买强卖的管理办法,要求只有购买车主,或第三方租户车主可以自行进入,严重违反了地下车库管理办法: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规划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和物业在管理停车位时,必须优先考虑本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而不是强买强卖的阻挠业主停车,车位、车库的有偿使用应遵循合理、公开、公平的原则,考虑业主的需求意见,而不是自行垄断,物业应该根据市场行情及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合理价格,并公开透明地告知业主,地下人防车位,根据规定,此类型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它是人防工程项目中用于停车的部分。
同样重要的信息是,在计算公用建筑面积时,这部分地下室不会被考虑在内。人防车位的所有权由人防管理部门代表国家持有,由于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其所有权并不属于开发商或全体业主。
希望有关部门关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