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府谷县高家湾村村民,家中房屋为东西走向自建房,门面朝东,日常出入主大门朝南。
目前家门口正在修建银盘路高架桥及配套非机动车道,经实地测量,高架主桥面距离我家南侧住宅墙体7.2米,非机动车道桥面距离住宅墙体仅5米,且非机动车道通行出口直接正对我家居家主大门。
该项目尚在建设未通车,近距离紧贴民房修建,大门正对车流出口,家人出行存在极大人身安全隐患,同时房屋被交通设施包围,自家临街门面彻底丧失使用与经营价值,个人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此前我多次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最终全部由府谷县相关部门答复,答复内容避重就轻、依据错误:
1. 错误采用普通地面道路建设距离标准,判定高架桥梁项目合规,无视高架桥梁、临近居民区交通设施专属国家建设强制标准;
2. 刻意回避非机动车道仅5米超近距离、车道口正对居民大门这一重大规划隐患,只以桥墩距离作为合规依据;
3. 项目临近居民住宅施工建设,未依法公示采光、噪音、居住安全影响评估报告,无任何书面材料佐证建设无害;
4. 以村集体意见代替居民个人私有不动产合法权益,无视《民法典》相邻关系中保障群众居住安全、通风采光、合理通行的明文规定。
多次属地反馈均无法得到公正合理解决,万般无奈之下向市级领导求助,恳请上级部门亲自派人实地入户核查现场真实情况,叫停不合理施工布局,严格按照国家交通桥梁建设规范重新审核规划,落实安全防护、降噪隔离相关配套设施,依法妥善解决群众民生难题,维护普通百姓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