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府谷在建高架紧贴民宅 规划不合理侵害村民利益

用户_PFlyI
2026-05-19 10:50
点击数:

本人系府谷县高家湾村村民,家中房屋为东西走向自建房,门面朝东,日常出入主大门朝南。

目前家门口正在修建银盘路高架桥及配套非机动车道,经实地测量,高架主桥面距离我家南侧住宅墙体7.2米,非机动车道桥面距离住宅墙体仅5米,且非机动车道通行出口直接正对我家居家主大门。

该项目尚在建设未通车,近距离紧贴民房修建,大门正对车流出口,家人出行存在极大人身安全隐患,同时房屋被交通设施包围,自家临街门面彻底丧失使用与经营价值,个人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此前我多次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最终全部由府谷县相关部门答复,答复内容避重就轻、依据错误:

1. 错误采用普通地面道路建设距离标准,判定高架桥梁项目合规,无视高架桥梁、临近居民区交通设施专属国家建设强制标准;

2. 刻意回避非机动车道仅5米超近距离、车道口正对居民大门这一重大规划隐患,只以桥墩距离作为合规依据;

3. 项目临近居民住宅施工建设,未依法公示采光、噪音、居住安全影响评估报告,无任何书面材料佐证建设无害;

4. 以村集体意见代替居民个人私有不动产合法权益,无视《民法典》相邻关系中保障群众居住安全、通风采光、合理通行的明文规定。

多次属地反馈均无法得到公正合理解决,万般无奈之下向市级领导求助,恳请上级部门亲自派人实地入户核查现场真实情况,叫停不合理施工布局,严格按照国家交通桥梁建设规范重新审核规划,落实安全防护、降噪隔离相关配套设施,依法妥善解决群众民生难题,维护普通百姓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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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5-19 14:07
已转交 2026-06-09 10:55
已反馈 2026-06-18 16:13
已反馈 2026-06-1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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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高架紧贴民宅 规划不合理侵害村民利益 住建局回复
府谷县
2026-06-18 16:13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好!您通过相关渠道反映的“府谷镇修建高架桥影响村民房屋安全、采光”等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再次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核查,现就您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标准适用问题

经再次核实,本项目为城市次干路,桥梁宽度23.5米,

,墩柱边缘距您住宅最近距离为7.2米。我局在前期答复中引用了《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规范,上述规范均对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红线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您提出的“地面道路标准不能适用于高架桥”的质疑,我局经核查后说明如下:目前国家层面《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等桥梁工程专门规范中,主要对桥梁结构安全、桥面净空、安全带宽度等作出技术规定,并未就高架桥与沿线建筑物的退让距离设定全国统一的量化数值。在实际工程管理中,各地主要依据地方性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本项目严格按照陕西省及榆林市现行有效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审批,经现场实测,高架桥距您住宅最近距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关于建筑退让标准问题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建筑高度小于24米、道路宽度大于20米小于30米时,建筑距离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应为4米。《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应标准为5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第6.0.5条规定,居住区城市道路距离无出入口建筑最小距离为3米。本项目涉及的构建筑物各间距已满足上述规定要求。

我局理解您对“先房后桥”原则的关注。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对于既有建筑与后建高架道路的间距管控,主要依据项目所在地有效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您所引用的其他地区30米、35米等高架道路退让标准,属于部分城市的地方性规定,不具有全省或全国普遍适用性。陕西省及榆林市现行有效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尚未就高架桥退让设定此类专门标准。

三、关于通行问题

关于您反映的通行问题,建设单位已优化调整方案:在桥梁下方设置净高不低于2.5米、宽度不小于3米的专用人行及非机动车通道,配套24小时照明及监控设施。同时,在您住宅区域南侧新开辟一条宽度4米的混凝土硬化道路,确保车辆正常出入。对于桥下通道的安全管理,我局将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和日常管理方案,并向周边居民公示。

四、关于采光及噪声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采光和噪声影响问题,经核实,本项目已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环评报告中对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噪声影响进行了全面评估。根据环评报告结论,该区域原道路背景噪声值略微超标。为降低高架桥运营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已明确采取以下环保措施:一是全线设置声屏障,有效阻隔交通噪声传播;二是在临近住宅路段设置限速标志,控制车速以降低噪声源强。采取上述措施后,经环评测算,桥梁建成运营后周边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噪声不超标,符合环保合规要求。

关于采光问题,项目设计阶段已按照相关规范考虑对沿线建筑采光的影响,工程按照规划审批内容实施,符合规定要求。

五、关于门面房出入口及步梯问题

经与设计单位沟通,已对桥梁上下匝道的人行梯道位置作出变更,移出门面房前范围,确保不影响您门面房的正常经营和使用。

六、关于公示及补偿问题

该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公示程序。关于您反映的“多次强行封堵大门”问题,经核实,实际情况是为确保施工开挖作业期间安全,临时设置的施工围挡,并非封堵大门。我局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围挡,留足人车安全通行空间。

关于补偿问题,经再次核实,您住宅不属于房屋征收范围,且项目符合规划间距要求,因此不涉及征收补偿。如您对相关问题仍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等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七、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规范,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感谢您对府谷县城市建设和交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如您对上述答复仍有疑问,欢迎与我局进一步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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