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穆寨街道办西王坡村樊河组的核桃树基地栽植时间为2008年秋,西王坡樊河组栽植核桃为西安市大绿二期核桃示范园建设项目,本项目由西安市林业局免费提供苗木,是由街办和村组实施栽植,参与的人均为土地持有人,受地理条件制约,当时工程量比较巨大,这片核桃林距今已经有10余年。这片土地在2023年、2024年由村组负责人牵头流转给承包商,当时签合同时承诺不动村民土地上的任何农作物,包括树木在内,但是在2026年4月初发现流转的土地上的作物被人为利用大型机械(类似推土机)给推到、毁掉,村上尚未给出合理的解释。
近期(5月份)村委会的相关人说是将毁坏的树木(核桃树或花椒树)按棵补偿,说这是承包商定的价格。近15年以上的树木50元/棵的标准定价来买断,后续还要继续毁林,具体数据视承包商需求而定,说是承包商不容易,劝村民要有格局,要大度。我在这里试问村上几个问题:
1、 合作是相互的,既然村上的干部需要村民大度,那么承包商的大度呢,合作是对等的,首先你们违约在先,为何要割舍村民的利益,50元/棵远低于市场价。
2、 承包的企业:既然你们到这里来投资,有没有整体的规划?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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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坡村樊河组树木定价50元/棵? 为初步赔偿意向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近日,网友反映,“西安临潼区西王坡村樊河组树木定价50元/棵,合理吗?”,我区已收悉,按照要求,我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处核桃地为一般园地,土地上栽植核桃树、杂树等。因近几年核桃树收益差,多数核桃树已荒废,部分村民已对其核桃树进行砍伐。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2025年9月,村组与相关村民逐一按照程序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土地租金已按约定支付到位。村组按照相关规定将该处土地统一流转给养殖企业。企业在规划设计阶段,征求村组群众代表同意的情况下,对影响勘察设计的个别树木进行处理,近期村组正积极协调企业与涉及村民商讨树木赔偿具体事宜。
针对反映问题,目前,穆寨街办已查明并要求:一是“50元/棵”的补偿标准,是企业确定的初步赔偿意向,村委会并没有最终认可此赔偿标准。下一步我办将督促村上与企业充分沟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赔偿标准群众满意,在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前,企业不得施工;二是经核查,该企业为农业高科技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山养鸡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证件齐全,目前已完成了樊河养殖基地备案、规划等相关工作。三是督促村委会加强属地监管责任,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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