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2月7日下午17:00左右,驾驶陕A1V4U3轿车自东向西行驶至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西兰大街北港医院门口,快车道南侧路面大坑无任何警示措施,导致车辆左侧前后轮胎爆胎,随后拨打122报警,礼泉县交通警察出警查勘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证明书为(因路面有坑导致车辆爆胎)。拨打12345市民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投诉后陕西交控西长分公司与本人联系了解事情经过,并让本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修车发票,现场照片等,本人按照陕西交控西长分公司工作人员要求收集完资料后联系陕西交控西长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自己去申请此次赔偿款领导告知其破损道路为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交通局修建,因路面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路面破损发生的此次事故,让我本人联系礼泉交通局处理。
望312国道西兰大街路面维护相关单位尽快认领并解决群众诉求:陕西交控西长分公司管辖范围道路日常巡查不到位,路面破损隐患修复不及时,路面大坑采取警示措施不及时,出现问题推诿扯皮,望加强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按照问题发生实际积极配合解决问题。赔偿因路面破损导致群众财产损失。多次联系12345市民热线无解决,投诉无门,礼泉县交通局四月中旬和本人联系让找咸阳市交通局,现在恳请西部网民生热线督促相关单位认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