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1月18日在大寨路宏府麒麟山购买了一套83.16平方米的商品房,于2016年1月8日交房,陕西宏盛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原名:陕西宏府实业有限公司)以不交大修基金不交钥匙为由,代收大修基金12032元。本人于2026年2月12日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查询到此前缴纳的大修基金一直未入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房屋维修基金。我与地产商协调,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返还本金及这十年产生的利息。恳请相关部门帮忙解决,百姓不易。



本人2015年1月18日在大寨路宏府麒麟山购买了一套83.16平方米的商品房,于2016年1月8日交房,陕西宏盛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原名:陕西宏府实业有限公司)以不交大修基金不交钥匙为由,代收大修基金12032元。本人于2026年2月12日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查询到此前缴纳的大修基金一直未入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房屋维修基金。我与地产商协调,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返还本金及这十年产生的利息。恳请相关部门帮忙解决,百姓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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