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乾县城关镇漠西社区大桥村一村民申请恢复承包地

suyun
2026-04-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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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苏亚萍,乾县城关镇漠西社区大桥村25小组村民。2006年前一直在本村拥有承包地。2006年村委会在我婚后以“女子出嫁”为由,强行收回了我的承包地。原地块名称:庄前坎地,地块代码:6104241002511300013。地块四至东:苏某、南:刘某、西:段某、北:侯某,共计3亩。

至今20多年,婆家所在村乾县新阳镇凤凰村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执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30年土地承包权政策。我在大桥村25小组和凤凰村均无任何承包地,属于“两头无地”农民。

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此事对我个人及家庭造成严重影响,《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现正式提出申请,恳请村委会借本次土地重新确权机会,解决我20年无地问题:

1.恢复我本人在乾县城关镇漠西社区大桥村25组的承包地,土地面积和质量不低于被收回前的水平;

2.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恢复原承包地,请依法相应经济补偿或重新调配同等面积的土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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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4-17 16:53
已转交 2026-04-23 11:11
已反馈 2026-04-23 11:14
已反馈 2026-04-2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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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大桥村村民申请恢复承包地 将按土地延包政策处理
乾县
2026-04-23 11:14

乾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回复:接到“咸阳乾县城关镇漠西大桥村一村民申请恢复承包地”问题,我街办立即开展调查。

经了解,其反映2006年村委会强制将该村民的土地收回,此情况属于原四顶村委会村民意愿,各小组土地5年小调整,10年大调整政策,其中规定将出嫁女、户口迁出、死亡人员的土地全部收回分给本村的新生儿及嫁入户口随迁的媳妇。根据上述要求,因苏亚平当时为出嫁女,其户口也已转出,所以将其土地收回。

目前,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正处于入户摸底排查阶段,大桥村共辖25个村民小组,现已摸排到第九村民小组,其反映的问题,街道办将按照第二轮土地延包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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