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汉中市一江两岸办公室负责运行的汉江音乐喷泉新增数颗高流明激光投影设备,在夜间工作期间,该设备产生高强度刺眼激光径直照射群众房间,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对此引发的光污染和邻避问题,群众在理解、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的情况下,提出三点诉求:降低照射灯光强度;修改激光投射程序,减少直照滨江家园小区(正对该激光灯阵,影响最大)的时长;请求专业技术人员与群众直接沟通。
以上三点合理诉求均被汉中市一江两岸办公室工作人员回绝,声称“汉江音乐喷泉是汉中市的重大形象工程,不可能进行上述调整”“激光如果太刺眼就把窗帘拉起来”“这些照射后果需要你们自行承担、自己克服、我们没办法”“我们不会给你们任何补偿”。这种漠视群众诉求的工作态度是谁允许的?打造所谓的形象工程的前提是损害群众利益吗?
请求:对此光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公示该新装灯光项目的环评、稳评等前期立项手续;认真论证、正确对待群众所提诉求,安排负责任的工作人员及时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