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榆林市府谷县府谷镇高家湾村村民,自家建有六层楼房,二、三楼自住,一楼为门面房,是全家重要的经济来源。
目前家门口正在修建城市主干道高架桥:
1. 桥墩距离我家大门仅7米多,远低于国家及陕西省城市主干道≥15米的强制安全标准。
2. 桥墩建成后将正对着我家大门,出行与居住安全受影响。
3. 高架桥高度很高,建成后将完全遮挡二楼、三楼采光,白天室内昏暗无光,无法正常居住。
4. 规划步梯将直接挡在门面房前,彻底阻断客流,遮挡商铺,房子既不能住也不能经营,更无法出售。
根据《民法典》第293条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建造建筑物/道路设施必须保障居民采光、日照、安全距离,不得违反强制标准。
施工已占用正门道路,只能绕道出行,噪音震动不断。桥梁建成后,房屋将沦为废宅,一辈子心血化为乌有,我们全家房屋将何去何从?我多次反映无果,恳请西部网民生热线关注,督促相关部门:
1. 认定7米距离、遮挡采光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标准 ;
2. 调整步梯方案,严禁遮挡门面房;
3. 对采光丧失、安全隐患和房屋贬值问题,进行征收或经济补偿;
4. 明确房屋最终处置方案,给我一个合理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