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榆林市府谷县府谷镇高家湾村村民,自家建有六层楼房,二、三楼自住,一楼为门面房,是全家重要的经济来源。
目前家门口正在修建城市主干道高架桥:
1. 桥墩距离我家大门仅7米多,远低于国家及陕西省城市主干道≥15米的强制安全标准。
2. 桥墩建成后将正对着我家大门,出行与居住安全受影响。
3. 高架桥高度很高,建成后将完全遮挡二楼、三楼采光,白天室内昏暗无光,无法正常居住。
4. 规划步梯将直接挡在门面房前,彻底阻断客流,遮挡商铺,房子既不能住也不能经营,更无法出售。
根据《民法典》第293条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建造建筑物/道路设施必须保障居民采光、日照、安全距离,不得违反强制标准。
施工已占用正门道路,只能绕道出行,噪音震动不断。桥梁建成后,房屋将沦为废宅,一辈子心血化为乌有,我们全家房屋将何去何从?我多次反映无果,恳请西部网民生热线关注,督促相关部门:
1. 认定7米距离、遮挡采光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标准 ;
2. 调整步梯方案,严禁遮挡门面房;
3. 对采光丧失、安全隐患和房屋贬值问题,进行征收或经济补偿;
4. 明确房屋最终处置方案,给我一个合理说法。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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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高架桥影响村民房屋安全、采光 府谷县回复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单位《网调字〔2024〕第01124号》已收悉,我县责成县住建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该网民反映的高架桥项目为府谷新区主干道(营盘路大桥)重点基础设施工程。此工程手续齐全,已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环评批复。经我县住建局、资规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现场核查、图纸复核与标准比对,并进行现场实测,该网民反映住宅(高家湾小区)与高架桥墩柱边缘最近距离约为7.2米,符合规定。针对该网民提出的房屋安全、采光、通行、门面房经营及补偿等问题,现逐项答复。
一、关于高架桥与住宅间距影响安全、采光问题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相同条件下建筑距离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应为5m。经核对项目设计图纸及现场实测,高架桥墩柱边缘距该网民住宅最近距离是7.2米,符合相关规范对建筑与道路红线的间距要求,并且现行桥梁结构设计已考虑安全防护及采光影响,未发现违反国家强制标准的情形。
二、关于阻断通行出路,基本出行权丧失问题
经现场核查,该网民住宅现有一处主出入口朝向桥梁规划区域。为保障此区域群众的通行,建设单位已调整优化方案,即桥梁下方设置净高不低于2.5米、宽度不小于3米的专用人行及非机动车通道,并配套24小时照明及监控。同时,在该网民住宅区域南侧新开辟一条宽度4米的混凝土硬化道路,确保车辆可正常出入。该方案已书面征得该网民所在村集体同意,道路改造施工将于2026年5月底完成。
三、关于规划步梯封堵出入口,影响经营与使用问题
该网民反映的门前通行步梯实为桥梁上下匝道的人行梯道。经与设计单位沟通,已对梯道位置作出变更,移出门面房前范围,确保不影响该网民门面房的正常经营和使用。
四、关于公示、多次强行封堵大门及补偿问题
该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公示。该网民反映的多次强行封堵大门情况不属实,实际情况是为确保施工开挖作业期间安全,临时设置的围挡,并未封堵大门。现住建、资规部门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围挡,留足人车安全通行空间。关于补偿问题,经再次核实,该网民的住宅不属于房屋征收范围,并且项目符合规划间距要求。如若该网民不认可上述情况,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