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奥园誉府物业要求补交延期交房期间物业费 业主才可领钥匙

用户_PFlyBZ
2026-04-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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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奥园誉府购房者,4月14日前后多次前往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奥园物业告知必须补交此前因延期收房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方可领取房屋钥匙。

需要说明的是,房屋之所以延期交付,是由于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本人与其他业主一直在进行合法维权,并非无故拒绝收房。物业公司将交付钥匙与补交物业费相捆绑,该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无权以收取物业费为由,拒绝履行交房义务。

现投诉并要求:

1. 物业公司立即无条件向本人交付房屋钥匙,不得以任何名目捆绑收费;

2. 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延期收房期间的物业费,本人不予认可,拒绝支付。

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督促物业公司尽快交付房屋,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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