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本人在莲湖区团结南路路购买了陕西新恒地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十八街坊8号楼,签订协议开发商承诺2024年1月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本人缴纳30%房款60万左右,截止2026年4月12日仍无预售证。
2026年3月在官网上查询仍然无预售证,本人提出拒绝协议并根据协议要求退款,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恶意拖延退款时间,动不动就失联,不积极处理问题,2026年3月至4月,本人多次向12345、12315投诉,并咨询市房管局执法大队寻求协助,市房管局执法大队同志查询该楼盘确无预售证,2023年1月后期该楼盘还继续违法销售,至今还在对外做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望有关部门督促退还我的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