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璟台北湾北区12号楼底商拆改小区内部墙面

用户_PFlyxj
2026-04-10 10:03
点击数:

未央区凤城一路海璟台北湾北区12号楼底商,无任何审批手续,违规拆除面向小区内部外墙改为门窗。面向小区经营,严重影响居民安全。2025年至今市民多次向12345政务热线、领导留言板反映事情均未得到解决。无奈请求西部网转达至相关部门,希望对民生问题的处理不拖沓,不推诿扯皮。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6-04-10 16:43
已转交 2026-04-13 14:47
已反馈 2026-05-27 18:14
已反馈 2026-05-27 18:1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海璟台北湾北区12号楼底商拆改小区内部墙面 住建局回复
未央区
2026-05-27 18:14

未央区住建局回复: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信访人反映海璟台北湾北区12号楼底商,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擅自拆除小区内部外墙并改建门窗的问题。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设门窗,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审批,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综上,因信访人所反映的底商擅自拆改外墙、改建门窗事项,其监管及查处权限属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超出我单位职责管辖范围。为切实推动问题妥善解决,我局已针对此事致函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该擅自拆改行为进行核查处理,同时您可就此事进一步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一步咨询反映,及时了解事项办理最新进展。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