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区汉京城6号项目疑似虚假宣传 不退购房意向金

用户_PFlyOc
2026-04-0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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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3月7日认购西安市未央区汉京城6号(百川国际旅游大厦)房屋一套,并交纳购房意向金20000元。现因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隐瞒重大不利因素、违规销售等行为,申请全额退还意向金2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行为

销售人员及沙盘均宣传为准现房,本人基于该认知认购,但实际交付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与宣传表述严重不符,存在明显误导。

宣传地铁口距离仅约200米,实际步行距离远超800米,步行需15分钟左右,属于夸大宣传、误导购房。

宣传房屋层高为3米,实际层高不达标,房屋空间尺寸缩水,与宣传严重不符。

二、隐瞒重大不利因素,未履行告知义务

项目容积率高达5.3,居住密度过高;

紧邻北二环、未央路主干道,存在长期车流噪音、尾气污染;

所购户型卫生间为暗卫,无对外窗户,通风差、易潮湿产生异味。

上述直接影响居住质量的关键信息均被隐瞒,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三、意向金收取不规范,无不予退还约定

双方仅签订意向金认购书,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该意向金不予退还,也未就“违约没收意向金”作出清晰、明确的提示说明。本人因项目上述问题提出不再购房、退还意向金,合理合法。

四、开发商存在违规销售行为

开发商违规要求在房屋未交付、未达到正常放款条件下,提前办理贷款并放款,加重购房者负担,不符合正常商品房交易规范。

五、退款理由及诉求

因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隐瞒重大不利因素、违规销售等问题,本人购房意愿并非真实意愿;且意向金协议未约定不予退还,依法应予返还。

现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查处该项目违规销售行为,并督促开发商全额退还本人购房意向金20000元,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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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4-10 16:45
已转交 2026-04-13 14:47
已反馈 2026-07-14 16:35
已反馈 2026-07-14 16:3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未央区汉京城6号项目不退购房意向金 住建局答复
未央区
2026-07-14 16:35

未央区住建局回复: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已联系开发企业开展调查,经核实,一、该项目交付时间2026年6月30日,现阶段确为准现房;地铁大明宫西A口站距离项目约350米,为项目南侧边界未央路辅路起始至地铁2号线大明宫西A口直线距离;地图测量直线距离330米,现场并无200米说辞,已告知您规划为2.9米;二、项目五证与规划信息均在售楼部显眼位置公示原件;项目区位位于未央路与北二环交汇处,已向您说明项目位置与道路情况;道路及所言及的噪音及尾气污染严重情况,已现场告知您;另项目销售过程中实体楼与样板间均有带您实地勘验,且样板间与实体楼相同未做任何隐瞒,不存在隐瞒暗卫问题;三、您购房签署的为定金的购房认购书,非意向金协议;您在认购房屋时,开发企业已明确告知认购房屋不退不换不更名,该项目表示认购协议在签署时已经和您确认过此类信息,并手写再次强调;四、该项目属于五证齐全的预售项目,合法合规销售,您在购房过程当中并未表示自己无力承担房屋贷款与首付或需要延期情况;该项目督促客户办理贷款亦是为尽快办理客户方购房的网签备案以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工作;为合法合规的正常销售工作流程。五、关于您反映的退还意向金问题,因您双方已签订认购协议,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自身权益。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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