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到贵单位转来网民在《西部网》反映鑫苑又一程臻境小区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物业已于4月15日在5号楼区域增设垃圾桶,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投放需求。
针对地下车库未设置垃圾桶的诉求,经了解,该小区地下车库在前期规划建设时,未统筹配套设置垃圾收集点位及相关设施,暂不具备新增布设条件。我局已督促物业强化园区环境卫生管理,耐心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和疏导工作,积极争取居民理解支持。
咸阳市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物业公司反馈,鑫苑又一程臻境小区为分期开发交付小区,依据《咸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实现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鑫苑又一程臻境小区5号楼交付时间为2024年9月底,在开发建设时已在园区地面规划了垃圾分类点,地下室未进行规划。
根据规划在小区四号楼与五号楼之间有垃圾分类站,但目前正在建设之中。为方便业主垃圾投放,物业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该区域放置临时垃圾桶,待该区域垃圾分类站建成后,撤销临时垃圾桶,集中投放于该区域规划垃圾分类站。
另,地下室不具备放置垃圾桶的条件,地下室属于密闭空间,无独立通风,同时是重要消防疏散区域,放置垃圾桶会占用公共通道、阻碍应急疏散,且垃圾属于易燃物,极易引发火灾,威胁小区整体消防安全,所以未在地下室规划放置垃圾桶。
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加快垃圾分类站建设,为业主生活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