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水岸东方小区物业围挡公共区域设立收费停车场

用户_PFlfI
2026-02-2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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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征得业主同意、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的前提下,擅自用水泥墩将水岸东方小区二期南门外西头(浐河东路与韩森东路十字东北角)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场地围挡,私自安装停车收费道闸,违规收费牟利。

物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擅自利用业主的共有部位牟利,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现恳请贵网予以督办:

1.立即清理水泥墩和收费道闸等设施,恢复公共场地原状;

2. 查处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权益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收取的停车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完全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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