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蓝田县洩湖镇冯家村五组村民刘涵,系本村双女户家庭。
我于2020年结婚,婚后丈夫师某户口已从山阳正式迁入冯家村五组,女儿户口亦登记在本村,我一家三口均为冯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身份均符合宅基地申请的基础条件。家中原有住房归父母与姐姐共同所有,我与丈夫、女儿无任何自有住房,以师某为户主的家庭,在本村未取得过宅基地,也无任何宅基地及住房相关权益,完全契合宅基地“一户一宅”的申请原则。
此前,我按程序向冯家村村委会提交宅基地申请,却被村委会以村规民约、双女户身份为借口无故拒绝。后我前往洩湖镇政府反映情况,经镇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政策核对,明确告知我家庭情况符合宅基地申请相关政策,并就此与村委会多次沟通协调,但村委会仍拒不执行政策,执意拒绝审批。无奈之下,我前往蓝田县林业局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告知我村委会此前已致电该局,声称我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并让我再次返回镇政府处理。相关部门间的推诿,导致我维权无门,申请诉求迟迟无法落实。
根据《陕西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蓝田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办法(试行)》及西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相关政策规定,双女户并非宅基地申请的限制条件,同时,我家庭无自有宅基地、符合分户居住实际需求,全体成员均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项条件均完全契合宅基地申请情形。
我郑重恳请: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对我家庭的宅基地申请条件进行全面、严格的核查认定;二是若经核查确认我家庭不符合某一项申请条件,恳请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政策文件依据及书面核查说明,我将严格遵守政策规定;三是若经核查确认我家庭符合法定申请条件,恳请责令相关部门督促冯家村村委会立即按政策办理宅基地申请的各项审批手续,切实落实村民的权益。
盼能尽快得到明确答复与妥善解决!衷心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