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鼎新花园的一位业主,今年是我们小区供热直管到户的第2年,收费为西安热力集团公司,供热是西安城北供热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八)业主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小区二次交换站)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七条,供热企业应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范围等事项;第五十六条,供热企业完善用户查询(小区公共供热设施设备如二次交换站及配套设施实时运行工况信息、维护及管理人员信息、部分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设备(室内供热智能控制锁闭阀、入户进回水阀门等)建筑区划红线内室内分界点或产权归属问题)等操作系统,提高集中供热服务水平。
根据《供用热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如设施运营与管理章节中,供热设施产权归属及维护责任划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都应有体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和《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业主有对共用设施设备(小区二次交换站)使用管理的知情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根据《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第七条:(三)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信息(公共供热设施设备小区二次交换站及配套设施设备实时运维、管理人员信息、实时运行工况质量信息,小区供热区建筑区划红线内室内设施设备分界点,即部分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设备产权归属(室内智能控制锁闭阀,及入户进回水阀门));第八条:城市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二):3.:(1)热力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4)供热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依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中的(四、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并且供热直管到户模式,实行供热一体化经营管理的。这说明供热企对小区内共用供热设施设备及室内供热设施设备已验收合格,已依法规移交给供热企管理。且根据相关规定,西安市小区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的产权归属和责任划分如下:供热设施的产权划分以入户阀门为界。阀门及阀门之前(包括阀门)的设施属于供热企业负责维护的公共供热设施;阀门之后(即进入户内)的设施,包括散热器(暖气片)、管道、排气阀等,则属于用户自有产权。
综上所述,小区用热用户对小区内共用供热设施设备二次交换站及配套设施现维护管理人员信息、实时运行工况信息(各个供热指标)、实时运行质量等信息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并且与用户切身利益相关的室内供热设施设备的产权归属也应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所以希望西安热力集团或城北供热公司对问题明确的答复。具体咨询和诉求内容如下:
1,目前鼎新花园小区内的3个二次交换站的养护,运维及管理人员是谁?热力公司工程运维人员?还是热力公司协议的第三方运维人员?或者是委托给物业公司的物业人员?
2,用户室内供热智能控制锁闭阀和入户进回水阀门,或新式的供热机械钥匙锁闭阀产权归属归谁?热力公司还是业主?依据是什么?
3,希望每天能通过微信业主群主动公示3个二次交换站及配套设施设备实时运行工况信息显示屏图片,包括供热指标及实时工作频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