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政府回复:接到网友在贵网反映我县城关街道办“水岸蓝钻物业收费不合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城关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网友反映问题,城关街道办组织街道业务干部、二道河社区干部、水岸蓝钻物业人员、开发商及涉访业主等相关人员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人基本情况
因网友是匿名反映情况,经走访调查核实,无法核实清楚反映人基本情况。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核实情况
1.反映物业服务态度恶劣,无故上涨物业费,楼层照明灯不亮,需要脚用力跺几下才亮,不是感应灯,各个楼道消防通道口都堆满杂物的问题。
经核实,该小区物业属开发商前期物业(商洛红德忠和实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至今负责该小区物业服务,目前实际从事物业服务人员有3人;该小区物业服务费现执行标准为0.9元/平米,符合市县收费标准,无故上涨物业费情况不属实,不存在乱收费行为;经现场查看,楼层照明灯为感应灯头,均可正常使用,楼层照明灯不亮情况不属实;有部分楼道消防通道口堆有杂物,已现场督促物业人员按要求立即进行清理。
2.反映物业收费没有发票、没有公示,大修基金没有发票,停车费收取及标准没有通过业主同意,随意涨价。给环卫代收取垃圾费、清洁费用合理吗?物业门卫有何作用?收取门禁卡费用合理吗?门卫一家人都住在小区,这一切电费水费工资等费用是不是都是从我们业主身上出的的问题。
经核实,物业收费及交大修基金未开具正式发票情况属实,物业收费开具有收款收据,业主若有需要发票的可联系物业随时开具,大修基金开具有收款收据,暂无发票,物业及开发商正与县房管中心协调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一楼门厅、物业办均上墙公示,收费标准未公示情况不属实;停车费收取及标准没有通过业主同意,随意涨价不属实,现小区地下停车场属全天开放状态,未曾收取任何费用;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关街道办现场核实,按照《商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物业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为8元/户/月,超过规定的6.9元/户/月,对于多收的部分,已督促物业进行退费,目前已退30户538.4元;收取门禁卡费用合理,每户交房时均免费赠送门禁卡2个,后续自行购买采取自愿,按20元/个收取;物业门卫承担小区人员出入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职责,该小区门卫的子女在小区12楼有自购住房,正常缴纳物业费、水电费,门卫的工资由物业负责发放,不存在由其他业主承担门卫的水电等费用问题。
3.物业收取了物业费,业主要求充水费,物业一次只充一百元,多了不给充,不交物业费的更是不给充水。水费电费的价格更是由物业决定,没有任何相关部门文件通知的问题。
经核实,水岸蓝钻小区共有房屋144套,已经售出95套,常住户约80余户,因该小区有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且数额巨大,致使小区日常运营、维护修缮难以为继。自2025年10月至今,小区物业对无故拖欠物业服务费用1年以上的业主拒绝提供水卡充值服务属实,经城关街道办、县住建局、县房管中心、二道河社区等单位与物业方及开发商等多次协调,目前已有部分业主与物业方及开发商达成一致补交物业费,但还有少数业主仍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城关街道办对此问题正在积极沟通协调中;在县市监局和城关街道办的监督下,按照《商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物业水费由原来4元/吨的收费标准降低为3.5元/吨,多收的部分由物业方退费中,目前已退费40户3254.6元;住户电费由每户业主按照实际使用电量自行与供电部门结算,与该小区物业无关。
三、办理情况
一是督促城关街道办、二道河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水岸蓝钻小区业主思想稳控工作,向小区业主做好政策解释,指导该物业严格履职,规范服务事项,严禁侵害业主权益,鼓励业主对小区物业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业主知悉相关政策,采取合理合规方式反映诉求,引导业主补缴拖欠的物业费,鼓励物业方正常提供充水卡,保障业主基本生活用水。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政府将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在全县开展物业服务情况排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一是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要求县房管中心、城关街道办等部门,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培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业务人员从业水平,确保物业收费规范,管理服务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做好教育引导。广泛宣传物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业主知悉相关政策,采取合理合规方式反映诉求。
三是务求实效,做好服务工作。县政府将持续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稳妥有序化解矛盾,办好民生实事,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