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本人与西安静安雅筑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3年合同,将本人长安区南山花园2号楼4单元401三室房子租赁给他们,其将房屋分租给别人。
按照合同约定应按季度付我房租(每年1、4、7、10月的10号),但该公司从2024年4月开始,强迫本人降租+月付。之后变本加厉,每月均拖欠房租,现在已拒不支付。
11月10日应付的房租,本人从11月9号起提醒其支付,其拒不支付。
毫无诚信、不交房租也不退房付违约金(200%的房租+1个月空置期房租3400元)。现已构成违约且交的租金到11月24日到期。
经本人了解,里边还有多个租客,这样下去会形成“长租短付”,多方违约,如果相关部门不管,本人只能到期清理租客,这将可能引发本人、中介公司、多个房客之间的冲突。
希望有关部门对西安静安雅筑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查处,维护本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