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忆江南小区12号楼,好多业主暖气费已交热力公司说不够60%不给供暖。所依据的西安市政府颁发的热力条例,而该条例已与去年到期终止。打电话询问说是新条例没有下来沿用旧的,而有的小区不够60%都予供暖。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贵网发来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第1100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问题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忆江南三期共449户,2025年11月3日下午,属地街办、社区、供热企业、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及业主代表就忆江南小区三期2025-2026年采暖期供暖事宜召开了沟通会,并达成一致意见。截至2025年11月8日,共缴纳热费198户,占比未达到60%。
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当年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居民总户数的60%以上,或用户交纳热费达到应交纳总热费的60%以上时,集中供热企业应当予以供热”长安新区热力公司目前,按照沟通会约定事项,对部分业主已缴纳的本采暖期热费将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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