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区蓝湖九郡小区设施不完善 物业服务不到位

用户_ex12
2025-11-04 10:35
点击数:

我是高陵区蓝湖九郡小区业主,现就小区长期存在的一系列影响居住体验、侵犯业主权益的问题进行投诉,恳请重视并督促尽快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 小区道路破损严重,长期无人维修,影响通行便捷性,还存在安全隐患;

2. 小区公共区域基础设施不完善;

3. 小区大门损坏后未及时修缮,影响小区整体环境,削弱安全防护能力;

3. 小区部分区域缺失路灯,夜间照明不足,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存在安全风险;

4. 业主已按规定足额缴纳物业费,但物业从未公示过物业费收支明细,侵犯业主知情权;

5. 业主至今未领取到门禁卡,人员进出缺乏有效管控,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6. 25号楼地下室漏水问题已持续多年,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影响地下室正常使用,长期泡水;

7. 小区南门等多处存在违建现象,破坏小区整体规划与环境;公共区域出租收益未向业主公示,未归全体业主所有,侵犯业主共同财产权益;

8. 停车费收取标准未经业主委员会决议,执行流程不规范,每月480元的收费标准已远超其他小区,收费合理性存疑;

9. 小区电梯频繁出现故障,厂家服务保障缺失,故障维修不及时,影响居民出行效率与安全;

10. 此前负责处理小区问题的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沟通方式不当,其委派单位及代表身份至今未明确。

11.小区开发商私自占用市政道路收费。

以上问题已困扰业主许久,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与合法权益。恳请有关部门重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处理,明确整改方案。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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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11-04 16:22
已转交 2025-11-21 17:04
已反馈 2025-12-15 09:36
已反馈 2025-12-1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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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湖九郡小区设施不完善物业服务不到位 住建局答复
高陵区
2025-12-15 09:36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2025年11月4日,网友“用户 ex12”通过陕西省网络名专栏——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蓝湖九郡小区设施不完善 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蓝湖九郡小区相关问题。

二、处理情况

关于道路破损严重,长期无人维修问题。

经我局持续督促,目前物业公司已与开发企业协商沟通,预计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修补。

关于公共区域基础设施不完善,大门损坏未及时修缮问题。

因网友投诉未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网友核实公共区域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具体情况,建议网友前去物业公司进行报备,物业公司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完善。目前开发企业正在修缮围墙中,预计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围墙施工;待围墙完工后将开始安装小区各区域大门,预计2026年2月15日前完成大门安装。

关于部分区域缺失路灯问题。

经物业公司排查,该小区损坏的路灯为4盏,目前正在购买相关材料,预计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维修;为了夜间向业主提供照明,物业公司将在小区增加8盏路灯,预计2月15日前完成增加。

关于物业从未公示物业费收支明细业主至今未领取门禁卡,人员进出缺乏有效管控问题。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该小区物业公司为包干制收费方式,其公示事项未做强制要求。现网友可到物业公司正常领取门禁卡。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就人员进出问题进行加强管理,并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有效处置,确保小区业主安心居住。

关于25号楼地下室漏水问题。

物业公司于2025年11月已完成维修。

关于南门等多处存在违建问题。

该小区南门景观大道西侧开发企业放置4个集装箱,该处未规划设计在小区红线内。

关于公共区域出租收益未向业主公示问题。

物业公司表示该小区未开展多种经营,公共收益均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且在小区已进行公示。

关于电梯频繁出现故障问题。

针对该问题,物业公司及电梯维保公司均按相关要求进行日常维保及检测,出现问题时维保人员会及时进行维修处理,目前小区电梯均运行正常。

关于物业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沟通方式不当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核实处理相关人员,并定期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

关于开发商占用市政道路收费问题。

针对该问题,建议网民携带相关证据到我局房管所市场管理科(86928927)进行反映。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确保以上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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