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房户一致条件 孩子难以转学至学区内小学

用户_PFk7FP
2025-07-24 10:26
点击数:

本人2023年在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天地源珺樾坊小区购房,目前大人小孩均已经落户,现二孩就读陕广学校一年级,9月开学后二年级,大孩9月小升初七年级,大孩目前已在购房学区彩虹第三学校报名,本着接送方便(两个孩子在一个学校能减少老人接送压力),想把二孩转学至购房学区学校(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来来回回跑了几趟,打了好多电话,事情一点进展都没有,学区入学条件都满足,但就是解决不了问题。故来求助,期望能得到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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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7-24 16:35
已转交 2025-07-30 15:58
已反馈 2025-08-05 09:35
已反馈 2025-08-0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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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满足房户一致条件孩子难以转学至学区内小学 教育局回应
秦都区
2025-08-05 09:35

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回复:接你处转来,网友“用户  PFk7FP”7月24日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基本情况:网友“用户PFk7P”反映“满足房户一致条件孩子难以转学至学区内小学”的情况。网友称,2023年在秦都区玉泉西路天地源珺樾坊小区购房,目前大人小孩均已落户,现二孩就读陕广学校一年级,9月开学后二年级,大孩9月小升初七年级,目前已在购房学区彩虹第三学校报名。因考虑到接送方便想把二孩转学至购房学区学校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诉求:满足学区入学各方面条件,期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孩子转学问题。

调查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您咨询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处理结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不含已经在校就读的其他年级学生)。根据省市有关转学的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到父母工作所在地学校学习,可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须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性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核办。所以您的孩子想转回户籍地就读,可联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办理转学。

今后我局继续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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