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三迪锦云府没有两书一表 开发商物业提前收取物业费

用户_PFk73c
2025-07-1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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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宝鸡市三迪锦云府3号楼的一名业主,3号楼在长达延期一年半之久的时间内,目前是完成了保交楼任务。开发商通知3号楼业主在2025年7月11日和12日来验收房屋,目前车库和消防验收都没有通过,2单元外墙未完成,楼宇监控未完善等等众多问题存在的情况下,没有两书一表的情况下违规交付。

在延期一年半之久的赔付中,开发商将赔付改成延期一年以上为总房款的万分之3,我们延期一年多就拿赔付不到200元的赔付,居然以后期物业费的形式抵扣。开发商违规交付,业主着急装修结婚,为了孩子上学,着急用房。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费用,收房时相关负责人也不露面。

后期改善工作也不做任何明确性答复。而开发商和物业抓住业主急切用房的需求,联合物业提前预收9个月物业费,宝鸡市在7月1号出台相关规定,不得超过收取超过3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按照合同规定,因为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造成的业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难道就没有人管一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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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25-08-2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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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三迪锦云府没有两书一表 宝鸡高新区回复
宝鸡市
2025-08-28 15:38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该项目因资金链问题属于保交楼项目,涉及延期交房,业主可按照保交楼方案达到使用条件收房,也可按照合同约定,待项目所有验收完成再行交付,涉及违约问题业主可依据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已要求该项目加快整理各项工程档案资料,完成各项目验收手续,并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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