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泰康人寿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 变相解除劳动合同

用户_PFk7Fm
2025-07-10 15:49
点击数:

我是泰康人寿陕西分公司新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入职九年,公司不让休年假,经常加班,签订的合同也不给我们,2016年10月17日入司,一直到2021年9月,社保、公积金均未给本人足额缴纳,集体按最低系数缴纳。

如今公司为了降本增效要关掉新业务部门,不愿意支付离职赔偿,又想通过转型的谎言逼迫员工从合同制转代理人事制,如果不转将把底薪打折,所有绩效打折,不享受公司方案,让员工失去合同约束后,取消无责任底薪达到最终目的,并且公司存在各种违规罚款。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让老百姓得到相应的补偿,监督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社保公积金不足额缴纳

公积金不按实际收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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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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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7-11 16:07
已转交 2025-07-3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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