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贷款购买嘉华新苑房屋的业主,交房15年了还没有办理不动产证。听业主代表反馈,5月15日,区处遗办组织开发商西安鑫茂源实业公司负责人、住建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业主召开协调会,协商按照“征缴分离”为业主办理房产过户,协调无果。
给开发商联系,开发商以政府没有做出土地出让金核算、税费核算等行政行为等为由,拒绝办理不动产登记转移,拒绝开发票,拒绝建立大修基金账户。
1.按照处遗“征缴分离”政策,开发商不配合,还能够办下房产证吗?
2.期望相关部门加大力度,督促开发商为业主办证。
3.期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督促开发商为业主开具发票和建立大修基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