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蓝湖九郡四期没有达到交房标准 配套设施不完善

用户_PFk65y
2025-07-02 10:09
点击数:

开发商违规交房没有达到交房标准,配套设施不完善,达到交房条件了没有?

陕西嘉园置业蓝湖九郡四期嘉园书香和园四期“三书一证一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以及规划、消防等部门的验收文件这些基本都没有。这就说明达不到法定交房条件。那现在通知我们去入伙收房合适吗?其用意不言自明。再加上燃气、网络、电都没有入网,根本达不到居住条件。这种情况能收房吗?怎么收?

我们希望开发商完善工程和法定程序,办理交房所需的法律文件。完善消防、燃气、网络、电、道路、地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完成交房,以便我们入住。室内玻璃没按配套设施不完善,水电不通网络不通天然气不通,入住后生活得不到保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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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7-02 10:12
已转交 2025-07-10 15:27
已反馈 2025-07-22 15:43
已反馈 2025-07-2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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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蓝湖九郡四期没有达到交房标准 住建局回复
高陵区
2025-07-22 15:43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政府办转办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第07003号)关于蓝湖九郡四期的投诉留言,我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民反映嘉园蓝湖九郡四期项目交付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嘉园蓝湖九郡四期项目已开发楼栋为61#、62#、57#、58#、56#、59#楼,61#、62#楼,合同约定2024年10月 31日交付,57#、58#楼合同约定2025年6月30日交付,56#、59#楼合同约定2026年6月30日交付。目前61#、62#、57#、58#楼主楼已施工完成,正在办理验收手续,暂不符合交房条件,如开发商向业主交付该房屋,业主可以拒绝收房。我单位已督促开发商加快验收手续办理,取得竣工验收手续后交付业主。关于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问题,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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